3月2日,有媒体报道,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何香久将向大会递交提案:建议大幅提高公务员工资。3月4日下午,政协委员何香久强调,大多数公务员,是勤勤恳恳工作,没有灰色收入。“不能让广大公务员为少数腐败分子埋单”。(3月5日《新京报》)
“正部级干部年薪20多万,还不如一些大企业部门经理,这种薪酬分配很不合理。”“不能让广大公务员为少数腐败分子埋单”。这些话听起来总让笔者有些“高薪养廉”的感觉。新加坡就是传说中“高薪养廉”的杰出代表。但是只要有“高薪”就能“养廉”吗?在笔者看来不仅如此,没有制度防腐,“高薪养廉”就只能是个童话。
为什么说没有制度防腐“高薪养廉”就是个童话?古语有云:人心不足蛇吞象。有谁见过哪个贪污腐败的官员嫌钱多呢?山东省日照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华森贪汚、受贿、挪用公款共计近1.58亿;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李华波套取资金近亿元后出逃;工行海南行部主任李家祥, 2006年以受贿罪判13年,罪款4.0275亿元……上亿元的贪腐,这些官员用的完吗?但是他们还是没有停止贪污,为什么呢?就是因为人性中的贪性在作怪,私欲是无法被满足的。
新加坡作为“高薪养廉”的佼佼者,并不仅仅是表面上的高薪那么简单 新加坡贪污调查局是拥有独立、完整秘密调查权的国家强力部门;贪污调查局为保证其权力的正确、恰当使用,也受到权力制衡;防贪机制和强力惩贪并重……这些才是新加坡廉洁的实质,高薪只是表象而已。
人性的贪欲、私欲说明只有“高薪”无法“养廉”,新加坡的强力防贪、反贪制度才是廉洁的根源。可能有人就会说:事件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没有实践过怎么能够断言不行呢?那么,就让事实来说话。
2003年菲律宾政府雇员的账面平均工资是全国平均收入水平的4倍,巴基斯坦是5倍,印度是7倍,然而这三个国家的清廉程度得分在35个排名国家中位居倒数。至少都是全国平均水平的4倍,可以说得上是高薪了吧?但是为什么依旧不廉洁呢?就是因为菲律宾、巴基斯坦、印度的防贪、反贪制度的不健全,没有一个强力的反贪部门,再高的薪酬也养不出廉洁。
事实就是这样摆在眼前,新加坡的“高薪养廉”实质是制度防腐,我国如果想要借鉴,那么还请找准根源,制度防腐才是关键。
稿源:荆楚网
作者:陈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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