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律师朱列玉将提交“《环保部》在每年两会上作报告接受代表投票”的提案。按照他的提案建议,环保部参照财政部的做法,每年在两会上作工作报告、接受代表投票评价;如果环保部的报告得不到通过或连续两年得不到六成以上代表赞成的话,该任部长应引咎辞职;在两会平台上展示环保部所做的工作并呼吁对难点问题的解决。(3月5日《21世纪经济报道》)
一直以来,中央的部长、主任等部委首长,只要没有违法违纪行为,以及在任期间治理和管辖领域没有发生引起全国人民强烈不满和愤怒的事故,就不会被除名,非常安全,直至任期做满,或者退休,或者中途转岗到更重要的岗位上去。这就导致一些中央部委工作让人很不满意,公众的意见比较大,部委首长的官照当。
全国人大代表建议环保部像财政部一样在全国“两会”上做工作报告,接受人大代表投票评价,评价不及格就应该引咎辞职。我以为这个建议非常好,很有必要。不过,朱列玉说错了理由和模式。财政部在两会上作报告,不是作财政部的部门工作报告,而是受国务院委托,作国家预算报告,实质上是替国务院作预算报告。换言之,环保部在全国“两会”上作报告不能比照财政部模式,要上“两会”作报告,接受人大代表的测评,应当是所有中央部委,而不只是雾霾饶人心情的环保部。
事实上很多地方政府为了推进政府效能满意度,已经在尝试要求人大代表、普通民众对局长、科长、股长进行投票打分,倒数的将会被问责。参照这种模式,作为主管全国一大领域工作的部委首长,理当接受人大代表的考试和测评,测评不及格的就应该去职,给中央部委首长施加压力,倒逼中央部委自我革新,更好的为全国人民服务。就算测评都及格了,但是分数很低,对于中央部委来说也是鞭策,有促进作用。
再者,从法律层面讲,让部委首长接受人大代表投票评价,既是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权力,也是一种低成本的做法。按照法律规定,全国人大代表享有质询权和罢免权,可以质询自己不满意的中央部委首长,也可以罢免中央部委首长,只要依法提出罢免部长的罢免案,经过人大代表表决通过就行。换言之,即使没有实行部长接受人大代表投票评价机制,人大代表照样可以惩治工作不合格、人民不满意的部委首长,只不过成本要高一些。而且,地方人大早有罢免政府组成人员的实践先例。在1989年5月15日,湖南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由人大代表提出的对“清理整顿公司不力负有领导责任”的湖南省副省长杨汇泉罢免案,获得表决通过,开了共和国人大史先河。
由此可见,为了推动中央部委工作的进步,降低惩治和追责的成本,建立中央部委首长接受全国人大代表测评制度非常有必要,是给中央部委首长头顶上悬挂上了一柄“达摩克利斯之剑”。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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