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检察机关查办厅局级贪官253人、省部级8人;人民法院审结包括薄熙来案、刘志军案在内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9万件,判处罪犯3.1万人;最高检对387起重大职务犯罪案件挂牌督办……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10日所作的两高工作报告,将一份肃贪惩腐的“成绩单”清晰开列在人们面前。(3月10日新华网)
众所周知,2013年从中央到地方,从纪检司法机关到普通百姓,都深切关注“打虎拍蝇”,从2013年1月至12月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共查处厅局级干部253人、省部级8人。如此高数量的领导干部落马让我们看到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零容忍”的坚决态度,体现出中央打击腐败的强大力度和反“四风”的有力手段,彰显了中央言必信、行必果的决心。
然而,尽管在去年中央反腐“收获”颇丰,我们也不该被一时的胜利冲昏头脑,看待“打虎拍蝇成绩”还须回归理性。“反腐倡廉”、“作风建设”作为一个长期的“使命”,已贯彻落实数年,为何仅去年一年就抓出如此多的“老虎”、“苍蝇”?当我们在为成果喝彩的同时,也该考虑成果背后究竟反映了什么?
相关制度问题亟待解决。我国在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我们党不断探索新时期下反腐倡廉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方式,然而,我国的政治、经济、社会制度目前处于转轨期,存在着许多制度上的漏洞和真空,比如反腐败机构之间分工不清晰、专业化程度不高、预防不够深入等问题,因而给个别领导干部“钻了空子”。
干部素质问题有待提升。不可否认,我国目前的确存在个别党员干部政治素质不高、文化素质不强的现象。为一己私利而弃国家利益、人民利益于不顾,不仅最终自己难逃“疏而不漏的恢恢法网”,更影响了领导干部队伍和政府的形象,疏远了同广大群众的血肉联系。
言及于此,笔者认为,正如十八大报告中所言,“反腐倡廉必须常年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大案要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正因反腐倡廉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的工作,所以还需内外并举,加强官员自身素质教育,严格日常、持续的检查监督,狠抓违法违纪,让“反腐倡廉”成为一场持久战,最终从根源上消灭腐败。
稿源:荆楚网
作者:祖长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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