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和药店里,一些“好用价廉药”缺失或经常断货的现象并不鲜见。记者在湖南、安徽等地调查发现,一些用于急救或治疗感冒、老年病、结石和风湿等疾病的低价基本药物经常一药难求。(3月23日《人民日报》)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为了盈利进行生产和销售行为。当能获取足够的利益时就正常供给,当不能保证利益时就减少甚至不生产,这对于一般的商品是金科玉律。然而,“好用价廉药”并不是一般物品,关系到基本民生,是社会利润显著大于市场主体私人利润的商品。这类商品如果完全交由市场调节,就会出现“市场失灵”现象,导致商品短缺,需要政府的有形之手发挥作用,才能保证正常供给。
当然,发挥政府有形之手的作用并不意味着政府要亲自进入微观的“好用价廉药”生产领域,而是通过规范和引导两种方式,改变市场主体的成本收益比,让市场主体自觉自愿的生产和销售“好用价廉药”。
“好用价廉药”缺失和当前以药养医、医药不分开的医疗体制紧密相关。医院为了获取更多的收入必然偏好使用药价贵的药品,如果放任医院的逐利性,“好用价廉药”必将越来越少。要想从根子上扭转“好用价廉药”消失的局面,首要就是发挥有形之手的规范作用,打破以药养医制度,确立医院的公益性质,让医生依靠医疗技术生存,使药品不再成为医院和医生获利的工具,这样一来才能让“好用价廉药”普及起来。
解决“好用价廉药”生产问题同样需要政府有形之手发挥作用。为了刺激药企生产积极性,需要将生产“好用价廉药”社会收益部分内化为药企的私人收益,从而让药企在满足社会需要的同时获得应有利润。可行的方式是加大对生产“好用价廉药”企业的补贴力度,由政府托底进行生产,政府在掌握药品需求的基础上对“好用价廉药”招标,对生产成本进行全额或者部分补贴,同时辅之以税收减免等优惠措施,改变药企的成本曲线,增加“好用价廉药”的市场供给。
稿源:荆楚网
作者:苏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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