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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俊伟:大龄剩女“未婚先育”是婚姻观的错位

发布时间: 2014-03-31 10:04:41  来源: 荆楚网  作者:王俊伟  进入电子报

  近日,南京一位33岁的单身女子因为找不到合适对象,便通过“人工授精”当妈妈的新闻,引发网友热议。(3月29日大河网)
  “未婚先育”一直以来就是一个敏感话题,“大龄女青年人工受精”更无异于一磅重弹,再次引发社会对大龄女性的关注。此则新闻引发激烈的关注的原因有二,一是再次引发社会对“未婚女青年人工授精”可行性的研讨;二是与社会一致抵制“青少年未婚先育”不同,针对大龄女青年因为“没合适对象而选择人工授精”,网友给与了赞赏,发出了“勇气可嘉”和“保护女性生育权”呼声。
  “未婚先育”合法如否已有讨论。早在2008年,媒体就对广东省出现的“未婚生育是违法的”展开热议。自古以来,各国都是先有婚姻,再有“爱情的结晶”;而且在各项程序上,只有取得了结婚证才能取得生育保险,只有手续齐全,才能顺利生产、办理户口,因此对于“未婚先育”一般看作“于法于理不容”。然而“未婚先育”属于“法无明令禁止”的事项,最后的讨论也不了了之。事实上,很多媒体也意识到,在道德和法律的窠臼内研究此类问题,并无太大的实际意义,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大龄女性自行解决生育问题其实是一种无赖的选择。一段时间来,工作的繁忙、独立的个性等原因催生了大龄女青年这个特殊群体,他们被媒体称为“剩女”。大龄女青年结婚困难,更谈不上生育小孩。父母逼婚、亲朋催婚,让女性饱受压力。一些人或匆匆选择对象、或常年不愿回家,甚至出现纯粹为了“下一代”而婚。这些做法折射出大龄女性扭曲的婚姻观,是对现实的无赖退让、精神空虚下的自我救赎。
  客观公正的讲,大龄女青年“人工授精”,“未婚先育”的危害不可小觑。生育小孩代表着父母对下一代的责任,对孩子来说,父爱和母爱同样重要,两者缺一不可。“人工授精”直接扼杀了孩子的父爱,这种残缺的、病态的、畸形的家庭环境可能摧生孩子心理疾病。再者,倘若纵容这种行为,无疑是鼓励大龄女青年为追求精神自由而放弃婚姻,直接冲击传统婚姻观念,危害社会主流价值观的走向。因此,卫生部和一些社会医疗机构只允许仅针对有生育困难的已婚夫妇展开人工授精,禁止对单身女性实施。
  根治大龄女青年“未婚先育”的“良药”在于重塑时代价值体系和正确的婚恋观。用人单位鼓励大龄青年参与社交活动,积极为青年男女交流创造条件;家庭不为大龄青年设置“婚姻年龄”,减少青年心理压力;大龄青年要正确认识到家庭对个体的重要意义,增强家庭角色的认同。只有在社会各方的大力维护下,正常的婚姻秩序才能建立起来。
  稿源:荆楚网
  作者:王俊伟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沈素芬)
关键词:大龄剩女;婚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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