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吕宏犯罪行为的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大,原判在法定量刑范围内对其从重处罚,于情于理于法皆有据。”3月31日上午10时,备受社会关注的“广西全州派出所所长性侵幼女案”在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宣判。(4月2日中国新闻网)
前脚刚送走义乌执法队长“猥亵门”,如今又迎来全州派出所长“性侵戏”,官员好色剧目真可谓接连不断。连普通百姓皆知“色字头上一把刀”,作为社会佼佼者的领导干部又岂会懵懂不知?明知猥亵、性侵会触碰党纪国法高压线,却还是为满足个人私欲而顶风作案。侵犯成年妇女还不够,更过分者竟还打起了无辜幼女的主意,真可谓色令智昏、丧心病狂。试问,派出所长性侵幼女,让官德何处安放?
这厢喊着“公而忘私,务实亲民”,那厢却凶相毕露的侵犯幼女,折射的不是官途迷失又是什么?头顶庄严国徽,却在背地里干着“采花大盗”勾当,而且还专门蹂躏幼女,难道不是在群众路线严重背离?明知权力来源于人民,还要一意孤行的骑在群众身上作威作福,这样的官员对于百姓而言显然是祸不是福。不为民解忧,反而还为民添堵,为满足无耻欲望而踩上世俗人伦、政策法规多条红线,如此官员又该让群众情何以堪?
眼看前辈同僚因管不住自己下半身而倒下,却还不肯吸取教训,竟还心存侥幸认为,这都不是事,是事就一阵,这样的干部又岂能不出事?在如此错误思想的指引下,说不定不但自己好色,还得给其下属带去不良影响吧?若是连派出所长都如此视党纪国法于无物,那又将法律权威、服务意识置于何处?仗着当官便变肆意鱼肉百姓,这样的官要来又有何用?恐怕将其绳之于法都不足以平民愤吧?
言及于此,笔者认为,将官行沦丧、性侵幼女派出所长绳之以法同时,还须思索治本。拿几个丑迹败露者开刀,不留情、不手软惩治,也只是杀鸡给猴看。若想杜绝此类负面事件发生,还是得在监管上再添柴加火。还须时常查查领导干部生活作风情况,多提醒,勤敲钟,让凡心大动者时刻管好自己,做到不出格、不违纪。相信,唯有如此,才能让派出所长性侵幼女闹剧终将休矣。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芷妍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