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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忠卿:20年以上的住宅楼也应进行“年审”

发布时间: 2014-04-07 17:27:45  来源: 荆楚网  作者:李忠卿  进入电子报

  4日,浙江奉化一幢只有20年历史的居民楼如麻将般突然倒塌。几天来,种种疑团萦绕在公众心头:究竟是设计施工时就埋下“苦果”?还是使用不当所致?鉴定为C级危房为何在隔天就粉碎性倒塌?(4月7日新华网)
  正如这篇报道所言,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国市场经济刚刚起步,由于规范标准体系跟不上建设速度,很多建筑工人甚至来不及学习建筑常识,就从“稻田”直接上了脚手架。加上技术和资金方面的原因,建筑工程质量很难得到保证。“短命”的建筑遍布全国各地,这是历史原因造成的,现在追究责任显然为时太晚,更无法查证。
  如何防止类似居民楼倒塌事故发生,笔者有一个未必成熟的建议,那就是仿照车辆年审做法,规定使用一定年限的住宅楼(最低20年)必须进行年审,由建筑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所有达到年限的住宅楼进行实地勘察,没有质量问题的核发通过年审的合格证,鉴定为危楼的,要么责成相关单位或个人进行危房改造与加固处理,直到消除隐患为止,实在不能继续居住的,给出居民搬离时间表,如此才是负责任的态度。
  建筑物寿命短,除了先天不足外,后天人为因素也占了很大比重,在二手房大量成交的今天,许多进入老龄化的住宅楼,不得不承受高密度、高强度的二次、三次装修,加之监管不到位,野蛮装修时有发生,使得某些建筑险象环生,为事故埋下了隐患。
  尽管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作出明确规定,一般性建筑的耐久年限为50年到100年。但从实际来看,远远达不到这个使用寿命,一些建筑提前进入了“更年期”,出现未老先衰症状,可见,平时加强居民楼的维护保养、杜绝野蛮装修显得非常重要。
  至于住宅楼如何年审,应有强制性的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申报,办理“年审”手续,对符合规定的居民楼逐一进行检查,居民必须配合有关人员上门检查,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老百姓不仅居有其屋,而且还住得安全、住得放心。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李忠卿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罗莎)
关键词:住宅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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