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纪委书记、党委委员强卫东日前透露,央企腐败案呈上升趋势,将开展向央企派驻纪检机构的试点。此外,央企纪委书记从5月1日起不能分管其他业务,要专职“反腐”。(4月17日《中国青年报》)
十八大后掀起的反腐风暴中,央企系统中至少有十余名高管落马,被称为反腐“重灾区”,这些个人贪腐背后巨大的利益链黑幕也逐步揭开。央企贪腐案件密集出现绝非偶然,它源于制度性弊端。央企腐败案的调查处理,应该是央企尤其是某些垄断型企业深化改革的契机。加快央企改革才是央企反腐的七寸。
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重拳频频向央企亮剑,再次表明了中央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决心,增强公众对反腐的信心。同时,腐败案件频发,尤其是关涉国计民生的一些央企出现蛀虫,也说明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不可否认,近年来央企取得了长足发展,普遍交出了亮丽的市场业绩单。但随着企业的做大做强,治理结构、管理机制、部门作风、制度监管等方面的问题也日益凸显。近年来,一些央企曝出的天价吊灯、天价酒、奢华消费等问题,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从企业管理到干部作风的弊病。
监督不给力是腐败的根源。失去约束的权力必然变质,进而成为掌握权力的个人、部门和集团牟取利益的工具。2013年底中石油“窝案”中,“胜利系”“昆仑系”成为高频词,说明多重垄断已由行业维度渗入企业维度,也凸显了内部控制和封闭运作如何形成利益集团、催生集体腐败的途径。
如何强化监督,管住权力?公开透明是一剂良方,以往的教训说明,正是因为经营发展、项目建设、选人用人、公务接待等方面存在暗箱操作、私相授受等现象,才引发了种种腐败问题。深化央企改革,打造阳光央企,通过制度创新加强监督尤其是社会监督,是央企反腐的必然要求,也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题中应有之义。
打造阳光央企,既是企业转型升级需要面对的难题,也是央企反腐必须破解的课题。因而,对央企腐败案件的查处,既要针对个别人的腐败问题,也要反思滋生腐败的企业环境,加速深化央企改革,加快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提升管理水平,使央企发展更加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改革,才能真正管住权力、防腐拒变。
稿源:荆楚网
作者:西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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