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湖北省武汉市武昌监狱1144名服刑人员参加春季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据悉,该监狱2003年开设独立特殊自考考点,10多年来,先后有近7000名服刑人员参加高自考,累计3559人获得6041个单科结业证书。(4月20日《中国青年报》)
服刑人员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仅可以让他们拿到一纸文凭,以便于将来回归社会之后能够找到理想工作。同时,如此人性化的举措,也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文明。此外,还能够让这些服刑人员在狱中更好地改造自己,并有助于让他们在未来的日子里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对于服刑人员来说,他们或是因一时冲动,或是因一念之差,甚至因为其它原因而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当然,教育引导服刑人员在狱中好好改造,并引导他们早日“回归社会”,这应当是全社会的意愿。而如何让他们在狱中好好地改造自己,并在将来“回归社会”之后能够尽快适应竞争激烈的时代,对于服刑人员来说,不仅需要迈过一道沉重的“心理坎”,更需要不断地给自己加油“充电”。近些年来,犯罪人员屡教不改的情况时有发生。
比如说,有些犯罪分子在刑满释放之后,不仅要面对社会的“白眼”,更需要融入社会。这时候,如果自身并不具备过硬的素质,在找工作时屡屡受阻,甚至生活面临着一定的困难,这时候,其很可能再次滑入违法犯罪的深渊。当然,我们通过不断提升全社会公众素质,引导大家能够正视这些“特殊人群”的同时,关键还要着力增强服刑人员的综合素质。
这其中,鼓励服刑人员在狱中腾出更多的时间好好学习,并为他们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提供方便,这样一来,既是对服刑人员的心理安慰,更为他们“重新做人”助入了强烈力量。俗话说得好:浪子回头金不换。我们有理由相信,通过如此这般人性化的举措,必将可以让更多的“特殊人群”顺利地回归社会,并在构建美丽中国的进程中发挥更大能量。
稿源:荆楚网
作者:周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