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为建设一个弘扬法治精神的民心工程——“崔与之纪念馆”,3户村民的房子被强拆。无奈之下村民一纸诉状告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镇政府和村委会侵权并赔偿村民财产损失。然而,判决生效近一年,当地镇、村干部却拒不赔付。(4月28日中国新闻网)
增城市(现为增城区)政府为南宋名臣崔与之修建“崔与之文化民俗村”并将其纳入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本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一能纪念缅怀先人,二能弘扬法治精神,三能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四能传播当地的文化精髓。但事与愿违,当地基层政府的非法强拆、拒不赔付、“官气”十足等形为让原本是弘扬法治精神的纪念馆最终成了藐视法律权威的典型,其中的行政悖论与透出的反讽意味极其强烈。
现在的“崔与之纪念馆”已停工“烂尾”一年多了,仅建成了几座毛坯的仿古屋宅,里面垃圾遍地,乱草横生。这个“为民办实事”的项目已成为典型的半拉子工程,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更是“伤民心”工程。
“民心工程”重形象轻民生缘于个别领导干部的“四风”思想严重。群众要安全,他要政绩;群众要民心工程,他要建形象工程。领导干部不顾及群众意见,甚至严重损害群众的利益,政绩观背离“执政为民”的原则,是“四风”的恶性演变,是对我党全面深化改革的最大威胁,是割裂党群干群关系的最大因素。党的“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仅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一条重要通道,更是破除“四风”凝聚正能量的一次大好机遇。只有对这种打着“民生”幌子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等问题进行破解,才能把握机会、掌握要点、找准方向、坚定信心。
“我们对镇、村干部这种行为感到愤怒、失望,但又无可奈何。”群众的愤怒不言而喻。当地政府主导的“民心工程”和“官赖”行为不仅自损形象,更失去了民心与政府的公信力。
民心工程要用“心”去做,领导干部一定要深入调研,科学论证,杜绝想当然或拍脑袋决策。不搞那些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不做那些急功近利、违背民意的“伤民心工程”、“半拉子工程”;多做让老百姓受益的事、打基础利长远的事;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带着民意做决策,力争干一件成一件,做一件满意一件,才能打造真正顺应民意,凝聚民心的“民心工程”。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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