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晚,河南三门峡市卢氏县委宣传部通报:县文广新局局长贾建涛在郑州酒后滋事打人,涉嫌违纪,已被免职,纪检监察机关正在对其进行进一步调查。(5月2日《中国日报网》)
河南三门峡市卢氏县文广新局局长贾建涛,在郑州“河南省广电局”院内,因自己的车被另一辆车挡住无法驶出,不仅当场恶语脏话满口,而且还跑进河南广播大厦与张某“蛮横上前撕打,扯拽二十多米,导致张某的胳膊多处软组织挫伤”。特别是,贾某与张某冲突时,一句“要是在卢氏,我当场毁了你”,足以让胆小者“吓破胆”,对警察说的“我是卢氏县的高级领导干部”,足以使警察感到“惹不起”。
笔者实在没有想到,在这个文明、法制的社会里,竟然还有如此口吐污秽的龌龊者!在这大力整治“四风”的背景下,居然还有这样骄横跋扈的官员!这样低级下流、戾气狂暴的人,竟还有“生存”的空间,难道是众人懦弱胆怯给了他滋事狂殴的土壤?难道是社会出了问题给了他口吐狂言的骄横?
作为一般人,都知道要构建和谐就需心胸开阔的道理,何况贾某还是文广新局局长呢。贾某就因自己的车被挡,就出言不逊、大打出手,其心胸狭窄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如果贾某气量稍大一点,有点做人的素养,何至于“不干不净地骂人”,还“导致张某的胳膊多处软组织挫伤”?如此心胸狭小、人性缺失,何以行走于社会?今天把女记者张某骂了、打了,明天能逃脱被骂、被打的后果?
“要是在卢氏,我当场毁了你”,口气之大、之狂,实在让人触目惊心。难道在郑州打骂了人还不够,还要在卢氏“毁”人?局长莫非就是“老虎”,其屁股别人摸不得?一副“黑老大”的做派,哪里像一个做人民“公仆”的局长?在当今“八项规定”的高压下,这位局长竟还张着“血盆大口”肆意“毁人”,的确让人匪夷所思。“我是卢氏县的高级领导干部”之语,真乃可笑至极。贾某不外乎就是一县市局级干部,何谈“高级”之有?即使就算“高级领导干部”,也不必如此跋扈张扬、咄咄逼人吧?再说,在警察面前口吐“高干”,警察就不敢管了?自己就可逃脱刑事或治安处罚了?
以为自己是官员,手中有权,包里有钱,别人就必须服服帖帖、惟命是从,这就是这位“文广新局局长”的致命逻辑。荒谬的逻辑、严重的“官本位”思想,导致了贾某行为的荒唐。因此,笔者希望,官员走上领导岗位后,“排场”虽然变大了,但脾气不能变坏,一定要和把“戒骄戒躁”的信条牢记在心。
稿源:荆楚网
作者:草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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