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青山区建设一路的王女士反映,位于武汉建港南街的建一集贸市场今年2月刚翻修完,本月8日又要停业重建,给居民生活带来很大不便。青山区钢化村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称,市场第一次改造投入资金上百万元,其中,市场管理方出资近70万,200多户商户出资30多万元。4月中旬,武汉市城管委巡查时发现该处多处不合格,经过商议后,决定拆除重建。(5月5日荆楚网)
市场翻新使环境更加干净购物格局更加合理,本是令人称好的“民心工程”。然而,这项本是为商户和市民着想的“民心工程”,却由于“第一次规划不合理”而失去原本翻新意义。广大商户折腾一场不说,自掏腰包的30多万元也就此打了水漂。难怪有人直言:这种工程不搞也罢。
是什么让一个关系广大商户和市民的工程成了昂贵的“废品”?工程建设,无论是发起者、承建者都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可现实中,有些工程建设资金却如大漠淌水,本该用于项目身上的建设资金没有全部用到项目建设上去;还有施工者为了追求高额利润偷工减料,监理人员对问题视而不见,等等。当然,也有一些质量问题是因为要建所谓的献礼工程,不科学地抢时间所致。凡此种种,最终促成了工程质量低劣,民心工程频频短命。
民心工程,是反映民心、体现民意、为民谋利的工程,与普通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也具有广泛的社会效应。一项民心工程,只有搞好了,为老百姓解决了实实在在的困难,才能赢得群众的拥护;反之,如果徒有其名,甚至被一些人用来谋取私利,成为“贪心工程”、“伤心工程”,结果只能是扰民、伤民,滋生不满。
办砸的工程花费巨资可以修复,失去的政府形象却很难挽回,尤其是受伤的民意更是一时难以恢复。豆腐渣工程损失可以计算,而民心的得失则无法以金钱衡量。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在实施民心工程时,从民心得失、政府公信的高度,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机制,事前、事中、事毕都要尊重民意和法规,把民心工程真正办到群众的心坎里。
避免城市建设中的民心工程浪费,就必须加强城市建设的科学规划,提高监督力度,敢于向“违规者”问责,真正堵住拿着公家钱“乱烧”的漏洞。
稿源:荆楚网
作者: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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