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央多次明确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然而在洛阳嵩县城关镇,当地镇政府罔顾中央禁令、顶风违纪,在没有办理国土和规划等相关手续的前提下,违规兴建“豪华”办公楼。(5月14日中国网)
据了解,洛阳市嵩县城关镇政府办公楼耗资近千万元,建筑面积达4000平米左右,主楼5层,两边各有一栋3层配楼,配有电梯,办公室设计多为套间,里面设有休息室、卫生间,样样俱全,最大面积70平米/套。笔者要问,这样豪华的办公大楼是给党员干部办公还是修养?豪华办公楼一次次出现,我们的监督去哪里了?
近年来,尽管中央三令五申严禁各地各单位兴建和修缮楼堂管所,但还是不断有媒体爆出一些地方和部门以各种名义暗地兴建豪华办公楼的丑闻。尽管上级批复强调严禁擅自扩大建设规模,从严控制建筑规模和标准,但是只要上级批了,至于怎样规划建设、资金怎么投入就完全由地方官员说了算,直到建成被曝光为止。这说明在兴建的过程中,监督机构根本没有起到监管作用。
分析原因,一些地方政府之所以斥巨资兴建豪华办公大楼,一是因为同级监管机构和几大班子同时入驻,是大楼使用的受益者,监督的主动性不可能强,从而导致流于形式;二是因为各地因建豪华办公大楼被处罚的极少,大多都是舆论一过便风平浪静,这在客观上助长了一部分地方官员的侥幸心理,使得他们敢于“顶风作案”,置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三是因为地方官员的“官本位”思想,存大严重的攀比心理和享受心理。
这三大原因说明同级监督机构不可能也不会对兴建豪华办公楼形成有效的监督,但是笔者认为,办公大楼的上级审批机关对办公大楼项目的建设同样具有监督和监管的责任和义务,最起码也有过问和督查的权力,所以说豪华办公大楼的屡次出现,与上级审批机关的监督机构不作为有直接的关系,等办公楼建成后再发表声明表示严肃问责,明显是“亡羊补牢”的行为。
所以说,对兴建豪华办公大楼的地方政府问责,不如直接对上级审批机关问责,因为是其没有履行好自己的监督职责才导致了办公大楼各项指数的超标,审批机关要负主要的责任,同时,对地方政府的胆大妄为也必须给予一定的惩戒,则令其及时停止没有完工的豪华装修工程,实行没收做他用或者实行拍卖,决不能让豪华衙门败坏了党风、政风和民风。
稿源:荆楚网
作者: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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