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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川渝:书记员打小学生,何须大动干戈?

发布时间: 2014-05-19 16:48:48  来源: 荆楚网  作者:柳川渝  进入电子报

  安徽省宿松县检察院的一名书记员唐某,为了给受委屈的儿子“报仇”,竟于5月14日下午带人冲进松兹小学殴打一名五年级学生。昨日,记者从宿松警方获悉,目前唐某等三人已被拘留,被殴打的小学生小伟(化名)正做伤情鉴定。宿松县检察院检察长金落实表示,检察院已责令唐某停职调查。(5月18日人民网)
  孩子人生的第一位老师,就是家长。家长的言行举止都能影响孩子,对孩子的成长过程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对孩子性格形成的影响也很大。据报道,安徽宿松县检察院一书记员唐某因儿子在校受到委屈,就不由分说带人冲进校园殴打一名小学生,这样的举动仅仅是为了帮儿子出口气。
  这位父亲此举看似维护了儿子的利益,讨回了面子,彰显自己“父爱”的伟大,但这种以拳头解决事态的方式不仅暴露出自身处事简单、冲动,更直接影响着孩子性格的养成。在检察院工作,自然知晓法律的规定,知道有所为有所不为,更应时刻以身作则,在社会面前做出遵纪守法的表率。
  儿子与同学的纠纷是小孩子之间的冲突,犯不着大人的蛮横插入,何况学校也有自己的管理规定,若儿子受到了委屈,校方自然可以公平处理,维护儿子的正当利益。而新闻所说,该公务员的儿子平时就比较骄横,看来被同学欺负不大可能而欺负同学的事却没少做。这位公务员父亲不分青红皂白就带着一帮大人对一个小学生大打出手,这哪是一个为人之父所做的事,更有失人民公仆的身份。
  “可怜天下父母心”,每个人都心疼自己的子女,生怕子女在外受委屈、受苦受累,为此总做出一些过分的举动来显示自己对孩子的爱,却不曾想这些过分却是对孩子的爱。儿子在校受“委屈”,老子跟着犯错,这不是作为一个父亲、一名公务员的应尽之为。这位身为公务员的父亲不但应该遵守法律,按法律行事,而且应该以此教导儿子认真学习、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好学生。面对儿子的“委屈”,公务员父亲大动干戈有此必要么?
  稿源:荆楚网
  作者:柳川渝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沈素芬)
关键词:检察官;殴打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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