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郑州市郑东派出所官方微博“平安郑东”消息,为加强幼儿园安全防范常识。六一前受郑东海文幼儿园邀请,郑东派出所民警到该园传授安全防范常识。在装备演示环节发生意外,一枪支走火一发子弹射中地面溅起水泥碎屑刮伤四名家长一名儿童的腿和胳膊。(5月29日中新网)
“枪支走火”、“5人受伤”,此类字眼迅速引起大量网友围观。人们议论的焦点在于,警察佩枪对普通民众来说是否足够安全,枪支这一双刃剑能否确保只发挥其有益一面。而当“幼儿园六一表演警察枪支走火”这类新闻一曝光,公众的担心终于得到“应验”,从而再次引发了“民警该不该随身佩枪”的大讨论。
民警佩枪争论已久,正反双方观点分歧不小。一方认为当下暴恐事件频发危机四伏,警察佩戴枪支是保护民众的利器;另一方则担心民警可能操作不规范或是别有用心,万一造成普通市民“无辜中枪”,谁来承担责任?笔者以为,民警佩枪应有严格规范。有些场所应该携枪巡视,有些则应禁入枪支。幼儿园这类场所,除非出现紧急情况,否则任何情况下都不该出现枪火,包括所谓“安全演习”。
平心而论,对幼儿园进行安全知识传授的初衷值得赞赏,尤其是当下侵害儿童事件频频发生。虽然涉事民警也并非蓄意,但引入枪支的安全演习,其思路就有失偏颇。幼儿园平均五六岁的孩童,需要的并非武打片中的荷枪实弹,而应是如何避免各种危害的实际技能。
显然郑东派出所传授安全知识的方法用力过猛,才导致了这一“擦枪走火”。不过,人们更应该关注的是,如何让孩子免受暴力、性侵害,如何把儿童保护落到实处。近年来,拐卖、体罚、性侵、校车事故、喂药···这样的字眼常常与儿童联系起来,让人喟叹家庭、学校和政府的保护无力,法律的保护更加无力。不仅如此,缺乏自我防护意识,也使得最后一道防线溃败,各种狰狞的伤害袭来,孩子们几乎手无缚鸡之力。
六一将至,为了孩子们不再遭受各种伤害,为了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应把安全教育放在第一,素质教育在其后,这才是幼儿园、中小学应当实施的教育法则。且只有学校先担负好防侵害启蒙的责任,才不会出现此类民警枪支演习的乱入现象。更何况,欧美、日本等国家都有一套完善的青少年安全教育体系,我们此时不去借鉴,更待何时?
稿源:荆楚网
作者:晏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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