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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洛妍:农田里修建“豪华墓地”的村官胆从何来?

发布时间: 2014-07-01 10:51:41  来源: 荆楚网  作者:刘洛妍  进入电子报

  在一片绿油油的秧苗田里,有一座墓地被“包围”其中,这一令人称奇的景象,就出现在连云港市赣榆县赣马镇。是谁在水稻农田里修建墓地?赣马镇村民徐大超向江南时报新闻热线反映,修建墓地的“主人”就是当地村支部书记徐进利。日前,赣榆县国土部门已经对墓地主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6月30日中国新闻网)
  水稻田里“长出”的豪华墓地,位于赣马镇徐南庄村的一处水稻农田里。现在的徐南庄村属于五里墅村管辖。该村村民徐大超向江南时报记者介绍说,2013年10月,赣马镇五里墅村支部书记徐进利的父亲去世,徐进利为了给自己的父亲选择一块墓地,特意与其他村民协商,调换了一处邻近村子坟地的农田,被调换的农田大概有0。5亩,徐进利占用其中将近百平方米的地方,修建了一座豪华气派的“椅子坟”。
  颇让人玩味的是,身为当地村支部书记的徐进利,竟会如此大胆的使用自己的权力,不惜重金修建“豪华墓地”,真的令人大开眼界。
  诚然,中国有慎终追远的传统,因为我国拥有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封建思想在很多人们眼里已经根深蒂固。可是,作为领导干部,利用自己的权势公然在水稻农田里修建“豪华墓地”却实属不应该。毕竟,孝心不在乎这样的体现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36条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而如果违反这个规定,当事人就会受到法律制裁。
  显然,在水稻农田里重金修建“豪华墓地”的徐进利违反了土地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受重罚。当然,我们也不禁想问,在经过媒体的一番报道后,徐进利在水稻田里修建的墓地能否在规定的期限内得到改正?若作为村支部书记的徐进利公然违反法律,他的行为将给他带来怎样的后果?这一系列问题,还待相关部门给予答案。
  稿源:荆楚网
  作者:刘洛妍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徐芳)
关键词:农田;豪华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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