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组织部通过12380举报网站通报了山西、广东严肃查处3起干部档案造假案件的情况。从通报的三起案件看,反映的都是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了伪造和篡改,涉及的内容包括年龄、身份、任职经历、违规获取公务员身份等。(7月8日新华网)
干部档案是组织人事部门记载干部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究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干部工作的严肃性,决定了档案工作的严肃性。干部工作“十不准”就明确规定,“不准涂改干部档案,或者在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方面弄虚作假。”
但如同中组部通报的案例那样,仍然有人铤而走险,在自己的档案上打起了注意。他们伪造或篡改档案,无非是想投机取巧,但很多时候便宜不能两头占,占了这头就没有那头,而且更多时候不仅占不到便宜,反而“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比如,有的为了早招工或者参军,就把年龄改大一些;后来要退休了,又想找组织改回来,这样朝三暮四、不讲诚信,组织自然不会有好的评价。有的为了在提拔时占据主动,把学历改高一些,但实际上,他水平多高大家都知道,硬充文化人只能闹笑话。有的甚至为了走后门挤进公务员队伍,来一个档案的“私人定制”,就像石家庄的王亚丽,除了性别什么都是假的。像她那样的人,以及帮她造假的人最后不仅丢官,还受到了法律惩处。
维护干部档案的严肃性,组织部门首先负有直接责任。笔者认为,组织部门首先要尽到把关责任,对每一次干部选拔任用,都认真查核比对档案,不放过任何疑点;要尽到保管的责任,严禁干部私自接触本人档案,严禁不经组织程序擅自更改档案;要尽到检查的责任,定期对下级单位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增强档案纪律意识。总之,就是通过严格的档案管理,让那些动心的人死心,不放心的人放心。
作为党员干部自身,也要牢记对党忠诚老实是基本要求,一是一二是二是做人的基本准则,无论从哪个意义上说,都不能档案造假。年龄也好,学历也罢,这些都不是组织挑选干部的内在标准,干部对自己的身份信息要有足够的信心,以最真实的自我接受组织的挑选。如果耐不住性子、撑大了胆子,在档案上做手脚,这次通报的那些人就是前车之鉴。
稿源:荆楚网
作者:胡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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