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关就暂缓任用”,如此具有杀伤力的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在陕西、甘肃等地正全面铺开。不久前,甘肃省白银市有138名干部因为考试成绩不满60分而被取消考察任用,其中县处级干部21人。截至6月底,陕西省共有345人因成绩不合格被暂缓提拔。(7月21日《人民日报》)
“我们推行这一制度,目的不是把大家‘考倒’,而是督促大家‘学好’。”陕西省纪委常委高山说,在把每一份试卷都当成一份反腐倡廉党纪法规“宣讲稿”的同时,陕西将“考廉”作为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的必经程序,目的是为了让反腐倡廉教育由“虚”转“实”、由“软”变“硬”。
廉政考试实施以来,一直热议不断,有人认为廉政考试只是理论上的考试,考试分数不代表领导干部的廉政指数。也曾有参考人员表示,在他参加过的一次廉政考试当中,就有人作弊,整个监考流程并不严密。因此质疑声在廉政考试颁布后就一直存在:用考试成绩确定工作成绩是否合理?走过场的考试方式是否又是一次形式主义?干部考前的复习能否让廉政法规知识入脑入心?
当廉政法规处于一种泛化的状态,就可能成为“稻草人”:这种形式的规范因不带实际的惩处功能,难以约束官员的行为。于是,官员便会转向在实际生活中能够起作用的第二种规范,即人们通常所说的“潜规则”。大行其道的“潜规则”对廉政法规形成反向的压力,冲击既有的制度规范的权威性,使其逐渐地虚化、悬置起来,沦落为“说”的规范,“潜规则”则变成“做”的规范。
在现实生活中,少数官员在台前将廉政法规挂在嘴边,在幕后却利益寻租、权力失范,说一套做一套,这样的表里不如一,不是因为他们不懂得廉政法规,而是因为他们对廉政法规失去了应有的敬畏和尊重。只有提高违规成本,加强廉政法规的外部控制力,官员们才不敢“铤而走险”。
廉政考试要将制度善意落到实处,既需要在考试内容上进行科学论证与设计,也需要建立强有力的实施系统。如果说考试决定仕途提升了官员的重视程度,在考试过关之后,廉政法规如何继续发挥效力?只有将廉政教育和考核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渠道,让官员时时刻刻感受到越轨的风险和压力。只有让指标设计更科学、程序设置更合理、细节考虑更周全,廉政考试才能不断提高使用价值和可操作性。这不仅有利于官员廉洁自律,也有助于提升民生福祉。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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