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评论 > 东湖观点

更多

凌玲:到底谁该为代孕交易负责?

发布时间: 2014-07-29 11:27:02  来源: 荆楚网  作者:凌玲  进入电子报

  雇主、中介、代孕妈妈,武汉的一些小区和医院里,非法地下代孕交易不断出现。一名因代孕而身心受创的宁夏女子,向记者举报代孕的种种黑幕。卫生和社会伦理专家表示,虽然代孕非法,但监管法规尚处空白,这种行为暗藏的伦理风险,亟待重视。(7月28日 荆楚网)
  代孕作为一种新的辅助生殖手段,在国外早已成为解决不孕不育的临床选择,但在国内却是最近几年才盛行起来,而且是不被允许非法的。有一句话说的好,有利益的地方就会有交易,有交易的地方就会有犯罪,代孕交易之所以盛行起来,就是因为中间的利益驱动。
  代孕服务从包办的55万元到付给代妈的15万元佣金,中间的利润就是40万元,更别说199万元的代孕豪华套餐服务,这样可观的利润又怎么能不让代孕公司趋之若鹜呢!然而,一个巴掌拍不响,就算代孕公司再活跃,没有代妈们的“支持”也是枉然,因为缺少了受众自然就无法形成交易了。
  宁夏女子刘敏经过多次代孕身心受创,今后可能都不能再做母亲了,作为受害者她的遭遇确实可怜,但却不值得同情。俗话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刘敏作为一个身心健全的姑娘,不想着通过正常劳动获得所需,却想通过代孕的途径一年轻松赚得十多万,正是这样的因才导致她得到如今的苦果,没有天上掉馅饼的事,有什么是比健康还重要的,这是多少钱都换不来的。
  当然,对于地下代孕交易,监管部门也有推卸不了的责任。其实我国对代孕有着严格的规定,这项技术只能在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中实施,而且卫生部在2001年发布生效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曾明确做出过规定,即: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而为了避免因这一规定过于空泛而缺乏操作性,《办法》还明确规定了医疗机构违法实施代孕的法律责任,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并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早已有了,缺位的只是监管与落实。其实,法律只是一种制约的手段,最重要的还是我们的代妈们能够自尊自爱,为他人更为自己的健康负责,任何原因都不能成为我们自轻自贱的理由。
  稿源:荆楚网
  作者:凌玲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黄珺)
关键词:代孕;负责

湖北焦点

国内要闻

娱乐推荐

荆楚网版权相关声明:
① 本网欢迎各类媒体、出版社、影视公司等机构与本网进行长期的内容合作。联系方式:027-88567716
② 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联系方式:027-88567711
③ 本网原创新闻信息均有明确、明显的标识,本网严正抗议所有以"荆楚网"稿源的名义转载发布非荆楚网原创的新闻信息的行为,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④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应当理性、文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鎰熻阿鎮ㄧ殑娴忚锛-鑽嗘缃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