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8日,年仅20岁的女子房云云因在江苏省常州市6次入室盗窃,犯盗窃罪,被该市钟楼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由于有8个月身孕,房云云依法进入妊娠待产、监外执行刑期。这个判决旋即引起房云云的疑惑,她给出的原因出人意料:我明明作案是8起,为什么只追究6起?(7月28日《法制晚报》)
8次入室盗窃,小女子同样可以成为江洋大盗,房云云的这段经历不仅很“传奇”,而且某些细节还很吊诡、怪异,对于法院认定的盗窃次数,一般人都会觉得越少越好,这样可以减轻罪责,而房云云却与众不同,偏偏与法官较起真来,倔强地人为法院判决不公,明明是8起盗窃,为何只追究6起?
其实,房云云并不是傻子,对于另外被“疏忽”的2起窃案,是她引以为荣的“杰作”,因为偷盗的物品乃是价值百万的购物卡,家中有这样的“存货”绝非普通老百姓,可见,法院判决书只字不提,恐怕另有隐情,不便对外公开。
犯罪嫌疑人的有罪供述,法院却只字不提,有故意隐瞒真相之嫌,笔者据此产生三个疑问,必须追问:第一,房云云盗窃的百万购物卡,这家的主人到底是谁?这些购物卡的来路查明了没有?如果属于受贿而来,被盗者受到法办了没有?第二,法院如果查明百万购物卡,不涉及贪腐问题,那么就应该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以证视听,为何遮遮掩掩?我们不禁要问,百万购物卡是发还给被盗者了,还是充公了抑或落入了法官们个人的腰包?第三,房云云之所以揪住这个细节不放,盖因自认为偷出了贪官,与揭发贪腐并无二致,那么,这种“偷盗反腐”究竟属于不属于重大立功表现?法院据此可以减轻其处罚吗?
毫无疑问,房云云的疑惑也是公众的疑惑,法院本应秉公办案,这是公平正义的需要,明明作案8起,为什么只追究6起?肯定要搞个水落石出,否则难以消弭公众的疑问,选择性执法、选择性判决,损害法院的公信力,但愿涉及到此案的相关法院能够回应民众的诉求,给法律一个公平与公正,别让房云云不服判决了。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李忠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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