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控制流浪猫的数量,杭州市政府计划投资30万元,启动流浪猫群落绝育的TNR(诱捕、绝育、放归)项目,这也是目前世界上唯一经过证实,能有效控制流浪猫数量的办法。预计8月将对宠物医院进行公开招标,9月起正式实施。(7月31日《都市晨报》)
对于政府投资30万元为流浪猫绝育的做法,网上有两种意见。一种是认为这个办法是可行的,可以有效控制流浪猫的数量,不至于影响人们的生活。一种是认为政府是多管闲事,而且侵犯了流浪猫的权益,为啥家里的猫可以生育,流浪猫就要成为太监呢?
这两种意见可以说代表了所有群体的意见,只是那边人多那边人少的问题而已。而在笔者看来,政府的这种投资,未必就能起到多大效果。面对这些流浪猫,政府当“计生委”的做法显然是有问题的。一方面,正如网友所说的一样,侵犯了流浪猫的权益,流浪猫也有爱情,流浪猫也有做爸爸、妈妈的权力。另一方面,为流浪猫做绝育后,再放归到街头巷尾,这不是依然会影响公众的生活吗?
流浪猫现象的产生是有原因的。对于政府而言,当“计生委”显然不如当“法制办”。这是因为流浪猫的问题,不仅仅集中在数量多上,更多的人关注的是流浪猫的生活问题。流浪猫不是野生猫,它们在生活觅食上和野生猫是不同的,它们生活的能力会更差些。也是基于这种考虑,才有很多爱心人士去收留流浪猫,甚至有的人因此而倾家荡产。这无疑是尴尬的。而仅仅为流浪猫做了绝育,就再次将它们不闻不问的话,也是不人道的。
这就需要我们找出流浪猫众多的原因。流浪猫之所以成为流浪猫,是因为市民随意的抛弃。那么,找到了原因,我们就要在这个环节多做些事情。对于动物保护,我们有着健全的法律法规。在这个时候政府就要当好“法制办”。
首先要普及法律知识。让所有家里养有宠物猫的人,都了解动物保护法。既然养了猫,就要爱护猫,不能随意抛弃。当然,有的家庭女猫产仔较多,无力喂养。这就是这个养殖宠物猫家庭的问题了。如果没有做好为猫负责的准备,何必养猫呢?其次是要打击抛弃行为。流浪猫的众多,危害的是公众和谐的生活秩序。当有人抛弃这些猫的时候,他们就已经违反了《动物保护法》,这需要严厉查处。有人会说查处起来有难度,谁知道谁家养了猫,抛弃了猫。这就牵涉到了另外一个话题----凭证养猫。养狗要有养狗证,养猫也应该有养猫证。这样便于管理。
最后,还要成立公益组织。对于流浪猫政府也有保护的义务,《动物保护法》政府应该带头执行。那就是成立合适比例的“弃猫岛”,对于确实有丢弃家猫需要的家庭,允许他们丢弃,但不能是随意丢弃,而是要丢弃到规定的地点。这些猫的餐饮问题,可以依靠饭店餐厨剩饭来解决。
总之,给流浪猫绝育不是最好的办法。政府别当“计生委”要当“法制办”,依靠法律来减少流浪猫,才能保护动物的权益。
稿源:荆楚网
作者:郭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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