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10点左右,人头攒动的上海书展,突然出现了一阵“骚动”。原因是活动现场5个展馆均出现了惨不忍睹的“尸体”。这场出版商导演的闹剧,是为了宣传一本叫《死亡通知单:暗黑者》的悬疑推理小说。虽然“尸体”们被保安请出了现场,但出版商此举还是引来了争议。(8月15日《扬子晚报》)
当你在一个书展上闲逛、突然看到惨不忍睹的“尸体”,很有可能你会被吓得魂飞魄散。虽说“平生不做亏心事,半夜敲门心不惊”,即便没有做亏心事的人,遇到这样的情况也会被吓得不轻,如果是平常心理承受能力不强的人看到的场面说不定还会被吓出心脏病来。虽说这些惨不忍睹的“尸体”是出版商的营销手段,但以如此出位的方式进行营销,没有把读者的感受考虑在内,无疑十分不妥当。
是的,以“尸体”进行营销,与《死亡通知单:暗黑者》这本悬疑推理小说的主题相契合。但是,无缘无故地将“尸体”请到书展的现场,无疑与书展的氛围很不协调。确实,这样做是能获得很高的关注度,毕竟如此惊悚的场面造成的传播效应确实不小,但是,这样负面的传播效应真的对图书的营销有很大的好处吗?如果说出版商的营销策略是建立在观众受惊吓的痛苦之上,那么,读者以后还会买出版商的账吗?为了追求眼前的利益以“尸体”营销搏出位,无疑是一种短视的行为,短期内可能会收获一定的效益,但长期就会让公众感到反胃。
时下,全社会正在推进公民道德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每个人、每个单位的言行举止都应该符合社会道德文明规范。然而,从之前某图书馆的“裸体阅读”到如今该出版商的“尸体营销”,这些充斥着色情、恐怖、暴力等负面信息的现象,则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初衷相距甚远。图书馆、出版商,本来应该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力行者,应该带头遵守道德文明规范,却以如此不文明的方式进行炒作、博取眼球,虽说是取得了一些效果,但与其自身精神文明建设带头者的身份相去甚远。本来应该带头遵守文明,如今却带头违背文明,着实让人大跌眼镜。当然了,时下电子商务高速发展,人们网络购物的热情很高,不少图书都通过网络订阅,这也给实体书店的生存造成了一定的危机。实体书店想要求生存、谋发展,应该在内涵上做文章,而不是一味地在营销方式上博取眼球。酒香不怕巷子深,虽说营销方式很重要,但营销方式必须符合基本的道德文明规范,不能靠诸如“裸替阅读”“尸体营销”等恶俗、低俗、浅俗的方式。即便“尸体营销”与所宣传的图书的内容相吻合,但也要考虑到公众的感受,如此不文明的营销方式真的可以洗洗睡了。
“尸体营销”,像这样不遵守社会道德文明规范的营销方式,千万别再出来丢人现眼了。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李兆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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