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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子涵:“限号办离婚”就能挽救婚姻吗?

发布时间: 2014-08-19 16:27:21  来源: 荆楚网  作者:李子涵  进入电子报

  限号办离婚,从2012年3月实行至今。针对西安市长安区民政局办理离婚每日“限号”10到15个,排完不再办理引多方热议一事。当事方回应称,他们不干涉婚姻自由,采取此项措施旨在挽救盲目离婚家庭。8月14日,30多岁的王女士和丈夫到长安区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被工作人员告知,办离婚需排号,今天号已排完,明天再来。(8月17日 四川新闻网)
  此事一经曝光,相关部门回应称,他们不干涉婚姻自由,采取此项措施旨在挽救盲目离婚家庭。可以说,西安市长安区民政局的初衷是好的,是为了抑制当今的“离婚潮”,这样的初衷值得肯定,但是他们是否想过,单靠限号就能挽救一只脚迈入离婚深渊的夫妻?
  据了解,长安区办离婚“限号”是2012年3月实行的,自“限号”新规实施后,当地办理离婚者人数确实有所降低,2012年比2011年下降了140对,2013年较2012年下降40多对。其实,从这些数据中我们也可以看出,用“限号”来挽救婚姻的方式,效果已经不是那么明显了,而相反,这样的限号还很可能在某些方面给需要离婚的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诚然,在离婚中肯定又因为一时冲动、盲目离婚的夫妻,但是大部分的离婚夫妻应该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既然能走到离婚这一步,也就证明感情已经破裂,实在无继续维持下去的可能。民政局用这种看似用心良苦、合情合理的办法挽救婚姻,实属多余。民政部门做好自己的分内事,认真对待工作,热心为民,就对得起自己的职责,如果真的想挽救离婚家庭,完全可以通过耐心劝说来帮助一时冲动的夫妻冷静思考,又何必“限号”呢?这是为人民好,还是对工作的懈怠?
  更何况,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的,发给离婚证。这样的规定,清晰地表明,若男女双方自愿依法离婚,民政部门无权“限号”。民政部门“限号离婚”,是对法治精神的误读。法治社会,政府部门,出台任何规定,不仅要合情合理,更要合法。
  其实,婚姻就像买车一样,刚买来的新车都需要磨合,如果不经磨合就超载,新车的寿命就不会长久,反之慢慢磨合的车会经久耐用。既然都结婚了,就代表着双方能够承担家庭责任,又何必走向离婚那一步。谁都不希望看到中国的离婚率越来越高,更不需要,民政局利用限号这样的行为,来挽救婚姻。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李子涵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黄珺)
关键词:限号;离婚;挽救;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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