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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颖:是谁剥夺了人民警察的“休息权”?

发布时间: 2014-08-20 09:46:21  来源: 荆楚网  作者:刘文颖  进入电子报

  7月24日,湖北省公安厅通报,近3年来,全省公安民警(含公安现役部队官兵)因公牺牲36人、因公负伤563人、劳累病故173人;仅今年以来,已有10名民警因公牺牲、29人劳累病故、199人因公负伤。(8月19日 荆楚网)
  在许多人眼里,人民警察是一个承载着光荣、责任与使命的职业,他们"生"是为了为人民服务;"伤"或"死"亦是为了保护人民。许多人把他们当成英雄、榜样,他们的事迹也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人。然而愚者认为,一定数量的警察伤亡,在任何国家、任何时候都无法避免,但是有些伤亡是不必要的,有些"英雄"的出现是可以避免的。
  据公安部数据显示,2008年至2012年,全国公安民警因公牺牲2204人,其中因劳累过度猝死1098人,占同期牺牲民警总数的49.8%!因劳累过度猝死在工作岗位已成为公安民警因公牺牲的首要原因。如此惊人的数字,令人愕然!
  7月6日清晨,连续值班整整24个小时后,恩施市公安局民警向忠贻打完最后一个工作电话,突然晕倒在市局机关总值班室的地板上。与死神抗争4天后,向忠贻献出了年仅44岁的生命。正值壮年,生命却戛然而止,令人唏嘘感叹的同时是否也能引起人们的深思?诚然,他是英雄!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仍在工作岗位上坚守着,但同时,他亦是儿子、父亲和丈夫!即使死后被授予了各种荣耀,却依然换不回他在一个家庭中这三种角色的重演!
  目前世界上发达国家警察与人口的平均比率是万分之三十五,而我国是万分之五。这意味着我国一名警察要保护上千人,一线民警平均每天要工作11至15小时,如遇紧急事件,甚至几天都不能合眼!诚如专家所言,警察也应该有宪法赋予的休息权利,警察的休息权必须得到切实保障。那么,又是谁剥夺了警察的休息权?
  警力作为一种有限的公共资源,毫无疑问要用在刀刃上。然而,很多人却在肆意浪费、挤占这种资源,什么钥匙打不开、宠物丢失、小孩子闹着玩...该打进的电话没打进,不该打进的电话却一个接着一个!这样的骚扰电话不仅增加了民警的工作量,甚者更是使报警电话发生拥堵,影响了正常出警!
  与一般群众不珍惜警力相比,还有一种权利的滥用更是对警察休息权的最大伤害。一个明星的到来要出动全城的警力维持秩序;一个乡镇干部与村民发现争执可以随意要求警察将其拘留;企业暴力拆迁的现场更是少不了警察忙碌的身影...如是种种,不仅伤害了警察休息权,更是令警民关系越发的紧张。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人民警察作为一个高危职业和群体,实在不该以牺牲身体健康为代价奋战在一线。保证警察的休息权,其实是更好的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稿源:荆楚网
  作者:刘文颖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黄珺)
关键词:警察;l休息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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