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巨星成龙之子房祖名和台湾明星柯震东吸毒的消息震惊舆论。两天时间里,成龙“不吸毒、不赌博、不进黑社会”的家训、以及作为“禁毒大使”的身份被一一翻出,好事者意在佐证房祖名丑闻与成龙承诺的严重不符。舆论重压之下,成龙19日终于开口,表示教子无方,愿替房祖名向公众道歉。
我国法律规定,年满18周岁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具有完全的民事责任能力,若违反法律规定,应一人做事一人当,全权承担自己犯下的错误。现年32岁的房祖名,早已凭借电影电视作品自立生活,按理,吸毒一事也该由他去承受各方压力、不应归咎他人。
但是从舆论反应看,人们似乎把更多的责任和关注力都投向了房祖名的父亲成龙。《房祖名已吸大麻8年成龙神伤自责教子无方》、《房祖名吸毒已有8年成龙:他已一两年没和我通电话》、《成龙致歉公众没管好房祖名》、《成龙领衔做禁毒大使》,光看这几天转载最多的几篇报道,公众们的应给人的感觉是:房祖名吸毒,其父应领管教不严之大罪。
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从古至今,父子的荣辱成败总是紧紧捆绑在一起,这是世俗思维,本也无可厚非。但纵观房祖名吸毒一事,不少网民并非怀着对年轻明星误入歧途表示惋惜的心情予以关注,而是纯粹看热闹。——通过爆料亲眼见证一位名人的“小辫子”被揪住,于是借由对该行为的贬斥而占领道德高地,这一过程,大大满足了一些人的表现欲和道德渴求,“窥视癖”心理呼之欲出。
笔者在想,成龙纵然为禁毒大使,房祖名吸毒是否他就该领大刑?一名优秀公安局长的儿子行窃,公安局长是否就该引咎辞职,不再干这行?其实,不管吸毒这件事显得多么道德败坏,都只应该影响其吸毒当事人的利益,而不应该危及相关人的生死荣辱。媒体可以尽其所能报道事实,但无权充当道德的法官审判邪恶。
父亲对儿子固然有教育、引导之责,此次房祖名犯错,成龙确实没有尽好一个父亲的引导责任。但公众不能动辄将这种角色的失职牵引到成龙的社会角色上。笔者认为,中国需要走向一个把公域和私域划分清楚、把法治和道德分开的社会。对失德行为横挑竖批,并株连、影响到相关人的正常生存,这种现象应该被法律明文禁止。如此,才不失为一个文明法治的国家。
稿源:荆楚网
作者:沈素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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