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最新发生在广西合浦县石康镇的咄咄怪事——原本财政拨款80万元的“政府大院”改造建设项目,“摇身”变为800多万元。卖地筹款填不了缺,最后百余万元靠企业“捐资”:深圳老板20万元,矿业公司10万元,爆竹厂6万元……这份24家企业的捐资清单,背后是“不捐款别找政府帮忙办事”的“协商”,凸显的却是公权力的滥用。(新华网)
镇政府年代久远,破旧不堪,存在安全隐患,进行重修,人之常情,本无可厚非,但修建的资金的来源于企业的捐款,这就有些匪夷所思了。政府大院改造,与企业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事情,为何企业就成为石康镇政府“修衙”的“摇钱树”了呢?
在一些地方,企业和政府就是“一根绳上的蚂蚱”,企业要依附于政府而生,企业要想生意红火,就必须要讨好手握大权的政府部门。因此,政府“修衙”让企业出资,企业就大大方方出资,正如“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不关旁人的事。但企业就真的愿做“刀俎上的鱼肉”任政府宰割吗?据悉事情的真相是政府以“不捐款别找政府帮忙办事”相逼,迫于政府的淫威,企业也只能敢怒不敢言。这世道,你懂的,没有政府的庇佑,企业办事之难堪比蜀道,“难于上青天”。鉴于此,企业虽很无奈,但也只能乖乖为政府欠下的百万元“窟窿”买单。
“资金不足,修缮资金总需求缺口大”或许会成为石康镇政府“逼捐”的挡箭牌。但是“看菜吃饭,量体裁衣”,有多少资金就建成相应的标准,何必为了筹集资金滥用公共权力,“打劫”企业,背负“强盗”的骂名呢?再说,国家早有规定在党政机关改造项目过程中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严禁豪华装修。如果一切从简,严格执行各项标准,又何必多此一举让企业“捐款”救济呢?政府“逼捐”折射了有些政府部门的畸形权力观,认为手中只要握有大权,就可以随意操控任何人,只要一道令下,情不情愿都得服从。
政府如此滥用公共权力,是在自掘坟墓,迟早会尝到恶果的。政府的权力是群众赋予的,权力用来为群众服务才是王道。如果肆意妄为,把权力用作“逼捐”的“遥控器”,不仅玷污政府“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削减政府公信力,更会是会引起群众的厌恶与愤怒,“人人得以而诛之”。权力来之不易,且用且珍惜。政府部门一定要严以用权,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据悉,纪委部门已就石康镇政府大院盖在建设一事介入调查。除了“逼捐”之外,政府与企业是否还存在“权钱交易”,改造中是否有人“中饱私囊”,相信事情很快会水落石出的。
稿源:荆楚网
作者:潘孟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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