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攸县顶风建豪华接待中心,把中央八项规定当作‘耳旁风’。”最近,接到群众举报后,记者进行了实地探访。攸县政府27日回应称,涉事项目预算3000万元,主体工程2013年初竣工,没有违反中央规定;但将立即停止项目室内装修扫尾施工,缩减500余万元。(8月28日新京报)
一个2013年初竣工的政府接待中心,按照时间来看,确实是在2013年7月中央出台的有关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的规定之后,似乎并不算违规,毕竟规定出台在后,而他修建在前,在修建的时候,还并没有意识到修建这样的接待中心属于奢靡之风和享乐主义。
但是,从这个建筑本身来看,不能不说已经违规了,这个占地约50亩包括会议楼、住宿楼、宴会楼的建筑,其配备不可谓不豪华:“500平米的宴会大厅、50套星级标准的接待用房、全套实木家具的干部公寓……”这样的接待中心,已经违背了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
再从建筑的目的来看,之所以建这么豪华的接待中心,要真的只是为了“正常”的接待需要,根本不可能,毕竟要是真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要求来建的话,连政府办公大楼都要一切从简,接待中心就根本不用想了,而即便是要建接待中心,肯定也就是一个简单的食堂,哪里会建得如此的“高大上”?
再从对这个接待中心的认识来看,诚然,这个建筑本身确实是在规定出台前建的,而且既然修建了,如果再让他闲置,也是一种浪费国家资源,但是,如果只捏住“没有违规”这个节点不放,而没有认真去思考当时是出于何种考虑来修建的,没有反思到底该不该修建这个接待中心,那么这样的“时间差”根本掩饰不住心里的“违规”。
所以,还是请当地政府不要抱着“未违规”这个命题不放,而是认真反省一下,到底在这个接待中心的背后,有没有炫耀的心理在其中,有没有想要通过接待来巴结上级甚至阿谀奉承的心思在其中,有没有把纳税人的钱任意挪用的做法在其中,然后再来思考,到底有没有“违规”的问题。?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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