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2日上午,河南驻马店市第二实验小学,穿着雨衣的学生排着队走出校门。近日,有家长反映,该小学给班主任老师以及学生家长群发短信,严禁学生雨天打伞,学生进出校园一律只能穿雨衣。(9月13日中国网)
小学生是否打雨伞完全是个人的自由,学校规定学生进校园只能穿雨衣,不能打雨伞的规定有侵犯学生和家长选择权之嫌。按照法无禁止既许可的原则,学校也没有这方面的权力。但话又说回来,如果学校是出于小学生安全方面的考虑,出此奇招也不是没有道理。
一个明显的事实是,小学生在打雨伞时的视线显然没有穿雨衣好,基于这样的现实,学校做出不许小学生打雨伞的决定也是一种次优选择。
在尊重小学生选择权和生命安全的考量面前,安全才是第一位的,所以,学校做出这样的决定,并非一时头脑发热的无厘头,而是一种谨慎选择,是对学生安全真正负责任的体现。
看似简单的禁止小学生打雨伞,校方承受的压力是巨大的。一方面会受到舆论的质疑,另一方面还会引起学生家长的不理解。其次还要派专人进行检查,增加校方的工作量。因此,对驻马店市第二实验小学的作法,舆论和公众应该多一些理解和支持,少一些围观和指责。
打雨伞对成人出行安全并无大碍,但对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学生来讲确实构成了严重威胁,与其这样,还不如禁止来得实在。
既然下雨穿雨衣还是打雨伞事关小学生的生命安全,那就不妨把选择权交给学校。需要说明的是,学校在做出决定之前,应该多和学生家长沟通,因为只有取得学生和家长的理解,工作才能得到他们的支持,也才能避免出现好心被当成驴肝肺式的尴尬。
稿源:荆楚网
作者:郭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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