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评论 > 东湖观点

更多

郭元鹏:“官场现形记”别靠“复仇式举报”书写

发布时间: 2014-09-16 09:00:12  来源: 荆楚网  作者:郭元鹏  进入电子报
  2014年7月下旬开始,原山西省洪洞县公安局局长李青明,开始向有关部门实名举报山西省临汾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国希等人。李青明称,李国希女儿曾持有多个户口及身份证号码,其中一个户口已迁进北京。李青明表示,之所以实名举报李国希,是因为他认为时任临汾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的李国希在主办自己当年涉嫌贪污受贿一案时,存在证据造假等问题。(9月15日《新华网》)
  这起事件很复杂,李青明是因为贪污腐败而落马的,他认为李国希在办理他的案件的时候存在不公平,于是就紧紧的盯上了李国希。他此次实名举报的内容很丰富,既有李国希本人的问题,也有其家人的问题。既有身份证的问题,还有高档房产的问题。如果不是有十足的把握和证据,这位昔日的公安局长,也就不会与现在的副检察长较量了。
  这位昔日的公安局长是有胜券在握的优势的。事实上记者的调查也印证了他的举报内容,基本上还都是属实的。这位已经从反贪局长荣升为副检察长的李国希落马应该是早晚的事情,只待执法部门核实之后,就可以定论了。问题是,这样的反腐是我们想看到的吗?这样的官场现形记靠的为啥是“复仇式举报”?
  我们可以搞这样一个假设。如果说李国希在查办李青明受贿案件的时候,也看在“一笔写不出两个李字”的面子上放他一马,如果说也会因为有人讲情没有查办这起案件,或者说帮助打个掩护什么的,落马的原公安局长还会不会去盯着原反贪局长?我想,这就会是另外一个结局。原公安局长要么还是现公安局长,要么也和原反贪局长一样已经高升了。李青明安全了,李国希也就不会现形了。
  当然,这里面也会有另外一种可能。那就是原反贪局长在办理案件的时候,确实有打击原公安局长的嫌疑。这如果是真的,问题就更大了。我们该如何监管反贪部门的案件办理?如何让反贪官员手中的权力受到约束?
  既然手中攥着“老千”,李青明自然就不会害怕这个让自己落马的李国希了,将李国希打倒在地,再踏上一只脚,他才会有报了血海深仇的快感。可这样的反腐让我们很害怕。官场不是江湖,反腐也不是赌博。而当我们的反腐靠情妇反水的时候,靠原配生气的时候,靠官员内斗的时候,靠落马官员复仇的时候,是不是也见证着我们的反腐体系是有巨大漏洞的?是不是更见证着我们的监管体系是有巨大漏洞的呢?
  原公安局长因为原反贪局长办理了自己的案件,就怀恨在心,于是他用“报复式举报”之笔书写了一部“官场现形记”的鸿篇巨制。这样的反腐让我们哭笑不得。这让笔者想到了《西游记》,在《西游记》里,让妖怪现形的都是神仙,不是如来佛祖就是观音菩萨,少见有妖怪让妖怪现形的。而我们的反腐查处,就出现了这样的怪事,让妖怪现形的都是另外一批妖怪们。
  这需要我们反思我们的腐败预防和惩处体系了。“官场现形记”别靠“复仇式举报”书写,更不能靠妖怪报仇。
  稿源:荆楚网
  作者:郭元鹏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沈素芬)
关键词:反腐;官场现形记;复仇式举报

湖北焦点

国内要闻

娱乐推荐

荆楚网版权相关声明:
① 本网欢迎各类媒体、出版社、影视公司等机构与本网进行长期的内容合作。联系方式:027-88567716
② 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联系方式:027-88567711
③ 本网原创新闻信息均有明确、明显的标识,本网严正抗议所有以"荆楚网"稿源的名义转载发布非荆楚网原创的新闻信息的行为,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④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应当理性、文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鎰熻阿鎮ㄧ殑娴忚锛-鑽嗘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