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老人蹲在邮局大厅内清点大堆零钞的照片被发到网上,引发众多网友关注。新京报记者昨日多方证实,这名老者常年在西客站附近乞讨,而他也总是提着大袋的零钞,不定期到建国门内大街的邮局点钞汇款。(9月16日《新京报》)
这则新闻触发了舆论讨论,其中的焦点就是要不要对身边乞丐给予帮助。为此调侃的声音:“千万给乞丐钱,说不定他们比你还有钱。”事实上,行乞者本属于弱势群体,本应该得到社会的同情。可是,引发争议的根源就在于,不少行乞者并非以此为羞,目的也不是为了维持生存和救急。而更让人吃惊的是,有的乞讨者的收入大大高于社会最低工资。如此,面对行乞者,我们不得不感受到价值观的冲击。
不过,我们面对“假乞丐”为什么会如此纠结?就乞讨收入的本质而言,乞讨者与施舍者之间建立道德、情感之间的沟通,施舍者认为乞讨者的生活状态值得同情,最终才会做出施舍的行为。可是,其中乞讨者是否需要真正的帮助,乞讨者与施舍者之间存在着“信息鸿沟”,施舍者难以在短时间内对乞讨者做出精准的判断。加之,乞讨者的流动性非常大,一般的道德约束难以对其真正起作用。所以,到底是发善心帮助弱势群体,还是帮助了邪恶,无形中就制造了一个道德困境。
目前,我国已经颁布《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对流浪乞讨人员从强制管理转为自愿救助。不过,这一举措并没有减少乞讨人员的数量,背后说明他们乞讨的目的已经不再是为了维持温饱。作为大众,不妨改变先入为主的观念。法无禁止即可为,乞讨属于个人自由,接受乞讨也是一种生活方式的选择。从这个角度来说,没必要纠结于乞丐是否真假,如果觉得他的生存方式值得同情,就可以给予施舍表达善意,没必要再判断行乞者背后的动机,因此可以省去不必要的争论和纠结。
当然,社会公众也要对乞讨者更加宽容。既然很多人因各种原因选择了乞讨生活,用自身的尊严换得收入。但不能忽略的是,乞讨者也平等地享有公民权。因此,在出现类似“假乞丐“的现象,社会公众在对涉事的个体道德的评价过程中,要注意不能越过法律的底线,不能把谴责衍化谩骂,也不能把愤怒转化为冲突。
“假乞丐”的出现,让公众出现选择困境,并不表明政府可以置身事外。政府必须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特别是将最低生活保障的覆盖,纳入治理社会乞讨问题的体系,帮助处于绝对贫困困境的人,减少“真乞丐”的数量。既然允许乞讨作为一种谋生手段,政府就不能干涉乞讨的选择,但必须规范乞讨者的手段,比如在特定的公共场合就不能让乞讨影响秩序。
人间处处有辛酸,作为城市光鲜的另一面,不管动机如何,乞讨者仍旧属于弱势群体。对于大众而言,别让善意被“假乞丐”轻易就干扰,只要付出施舍就是一种美德,这样才不至于伤害真正需要的行乞者。不过,如果真是介意“真乞丐”,也可以采取其他行善渠道,比如一对一的帮扶,向慈善组织捐助。可,千万不能被个别负面现象就蒙蔽心中的善意。如此,社会才会显得温情脉脉,也不会让善意纠结。
稿源:荆楚网
作者: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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