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份河南省工商局专门下发的《关于迅速贯彻落实省财政厅专项督导省工商局罚没收入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在网上热传。《通知》显示,河南省工商局负责人提出,要“实现‘两个确保’,即:确保完成目标任务,确保11月底前完成任务。”同时,“从现在开始,系统上下全员上阵、加压推进,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实行罚没收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两个挂钩’,即:与各种经费款项挂钩、与年终奖惩挂钩。”(10月14日《京华时报》)
有媒体向河南工商系统内部人士求证,并确认了这份文件的真实性。可以想见,为了落实这个《通知》,各部门为了各种经费款项,各职员为了年终奖,一句话为了自身利益,必须不折不扣完成罚款任务,眨眼之间,穿制服的、便服的,奔赴大街小巷,到处掀起罚款风暴,随之而来的钓鱼执法、陷阱执法,结果必然是商不聊营、民不聊生。顿时,平静和谐不知去哪儿了?安居乐业不知去哪儿了?
读者稍加注意就能发现,始作俑者,乃河南省财政厅也。那么财政厅是否也专项督导了税务厅、公安厅、交通厅、文广新局、城管局等其他拥有执法职能的部门呢?财政厅又是得到谁的指示了呢?政府部门下达罚款任务指标,早已是锈迹斑斑的旧闻了。其荒谬性不言而喻,也被时评人士反复说烂;其危害性显而易见,广受社会各界诟病与痛恨。在强调依法执法、依法治国的今天,为什么这种恶政打而不死、死而不僵、僵而不灭呢?难道这是无法割去的毒瘤、无药可治的埃博拉?
《通知》引述,“近一个时期以来,全省非税收入大幅下降,……特别是省工商局下降幅度大,必须采取措施、完成年度目标。”面向百姓强取豪夺的丑陋性质暴露无遗。非税收入本来就是老百姓的沉重负担,“非税收入大幅下降”是中央深化改革、减轻百姓负担、让利于民的优良局面,“省工商局下降幅度大”应当是表扬对象,怎么就成了通报批评的对象了呢?原来是政令走不出中南海。现在是政令走到河南被反过来执行。更加令人担忧与愤慨的是,下达罚款任务指标的,即使今天,也远远不是河南仅有。
不是说,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吗?是哪部法律授权准许政府部门下达罚款任务指标的呢?不是说政府的权力要关进“笼子”吗?安放“下达罚款任务指标权力”的“笼子”在哪里呢?看来,“罚款任务指标”这项恶政需要法律来规制。如果在相关规制行政行为的法律中加入条款,下达“罚款任务指标”者承担刑事责任,看谁还敢再来乱作为?
稿源:荆楚网
作者:柏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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