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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端端:教科书“插播”广告,不能等闲视之

发布时间: 2014-10-23 08:32:13  来源: 荆楚网  作者:郑端端  进入电子报

  早在2011年,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义务教育教科书编印规范》就明确规定,教科书内不得有广告内容。按理说,禁令之下,对教材的印刷、发行、使用负有监管责任的相关部门,特别是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理应睁大眼睛,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发现异常,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叫停。果真如此,各类广告是绝对不可能出现在教科书中的。(10月22日中国新闻网)
  从报道得知,教科书“插播”广告屡屡发生,9月1日,天涯论坛上有人发帖:《广告太多了!初一女儿的课本让妈妈伤心哭了!》,这则网帖引起公众极大关注,到2日晚,点击量已超过50万;一位广东肇庆的网友在论坛上发帖称,自己读初一的女儿开学领到北京仁爱教育研究所出版的英语课本里出现了大量广告内容。央视《是真的吗》记者最近调查发现,教科书中夹带广告的情况确实存在。
  众所周知,教科书本是供学生博览群书的神圣地方,它在教育过程中被赋予了特殊权威的,是教师“传道授业”的重要依据。教科书一般都要经过教育部门审定,经过试用、修订,然后推广使用。中小学教科书一般强调规范、标准和统一。教科书在编排结构上层次分明,按知识体系循序渐进地安排内容,便于学生逐步、系统地接受和掌握知识。
  然而,教材里一旦出现商业广告,学生就会被吸引,潜移默化中将注意力集中到广告上,无心学习,误导学生,导致教学活动质量下降,更有甚者会严重“毒害”学生的身心健康。
  不禁想问,教科书里“插播”何以屡屡得手,是创新经营模式还是误导中小学生?教科书从编排、审定、排版、印刷到送到学生手中,需要经过重重的“关卡”,商业广告是如何“过五关斩六将”,堂而皇之走进课堂呢?是图书出版者的利欲熏心还是教育部门“打瞌睡”,审核不严呢?由此可见,如果按照广告这条线索,顺藤摸瓜,肯定能发现一些人的失职、渎职,极有可能存在权钱交易的“猫腻”。笔者认为,初中课本“插播”广告,相关部门不能等闲视之。
  其实,在中小学课本中做广告,不仅缺德,也缺乏法律方面的依据,甚至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课本是政府免费提供给学生的,中小学课本担负传播知识、育人的重任,不允许夹带广告或有广告内容。教育部办公厅早在2011年发布的《义务教育教科书编印规范》就明确规定,教科书内不得有广告内容。显然,禁令之下,对教材的印刷、发行、使用负有监管责任的相关部门绝对不能“缺席”或“打马虎眼”,特别是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理应睁大眼睛,认真履职,发现异常,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叫停,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简言之,针对教科书“插播”广告的行为,相关部门要顺藤摸瓜,深挖幕后“黑手”,铲除利益链条上的“秋后蚂蚱”,增加处罚违规商家、出版者、发行者的成本,补齐制度上的“漏洞”。加大问责力度,对教育部门审核教科书内容不严的要严肃问责。同时要强化监管,教科书要接受家长、学生、社会和媒体的监督,形成全方位的监督“探照灯”,让“插播”广告行为“无处藏身”,让商业广告远离校园,还孩子们的课本以清白。
  稿源:荆楚网
  作者:郑端端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姬学涛)
关键词:教科书“插播”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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