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内地有50多家星级酒店主动‘降星’,甚至有的主动‘脱星’。”年初召开的浙江省两会上,中国旅游协会副会长、浙江省人大代表陈妙林的一番话激起千层浪。“有很多地方政府提出不能去五星级酒店消费,这样一来很多五星级酒店为了生存只能‘降星’”。(半月谈网10月22日)
星级酒店尤其是高档星级酒店主动“降星”甚至放弃“星级”评定,表面上颇违常理,但放在“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大背景下,考虑到多地政府“严控会议费支出”,以及作出政府采购“限星”的规定,酒店主动“降星”乃至“弃星”,就符合常理了:为营利,酒店降低星级甚至放弃星级都不是问题,只要能够揽到公共部门这棵“摇钱树”,而且“降星”“弃星”对酒店服务价格基本没有影响。
高档酒店“降星”、“弃星”为揽客,且揽到的是可以获得丰厚油水的公共部门。既然规定限制公共部门接受“星级”高档酒店服务,那就“对症下药”,降低星级乃至放弃星级,但服务水平和价格仍一如既往。如此一来,在表面不违背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公共部门安享实质星级服务之余尚能避免“不必要的麻烦”,酒店也可以赚得白花花的银子,岂不两全其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诚哉斯言!
高档星级酒店一反常态“降星”“弃星”, 它的小心思不难洞察,所谓无利不起早正是这个道理。据媒体报道,今年我国五星级酒店的数量降至804家;截至10月份放弃五星级资格的酒店达10家,分布在北京、浙江、吉林、广西、河北、山东、山西、新疆8省份。吊诡的是,这些“弃星”酒店之地方政府大多在会议费管理办法中对“限星”作出规定。“大形势变了”、“现在很多企事业单位要求得很严格,从“弃星”酒店内部人员的话语中,我们无疑可以洞烛一些“你懂的”之类的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对高档酒店“弃星揽客”不必过于挞伐。即便这种行为存在“打擦边球”的狡黠,作为市场主体的酒店也不过是对一些存在漏洞的游戏规则进行规避和利用。高档酒店放弃星级以招揽公共部门这棵“摇钱树”,反映射出公共部门在公务消费方面的高大上的需求。即便按照“八项规定”要求对会议费等公务消费、公共采购事项作出“限星”规定,也因缺乏明细化而流于空泛,反给“下有政策”留下巨大转圜余地。公权力庞大且高档的需求,无疑是高档酒店“弃星揽客”的源头。
高档酒店“弃星揽客”是一方面,笼统的规定给公务消费留下足够变通的巨大空间是另一方面。正如高档酒店“降星”“弃星”而服务水准和价格不变一样,公共部门对公务消费“限星”的相关规定,无疑在很多层面上留下可腾挪转圜的空间。全面深化改革的深水区,纾解积聚已久的利益纠葛面临着强大阻力。“割自己的肉”“革自己的命”触动的是实实在在的利益,而触动利益比触动灵魂更难;征诸高档酒店“弃星揽客”,此言非虚。正如媒体评论所言,不带星的“五星级服务”是“新形势下的腐败隐身衣”,跟“矿泉水瓶装茅台”没什么区别。这无疑也凸显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之任重道远。
稿源:荆楚网
作者:凌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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