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二女生小苇(化名)被骗入传销窝点3个月,被警方解救后欲回学校时发现,因未请假离校超过两周,她的学籍已被学校注销。今年7月,湖北恩施籍的小苇被表哥骗到河北沧州市的传销窝点,“一进去手机就被要走,大门锁着,出门有人陪着,我当时很害怕。”小苇说。直到10月16日,传销窝点被摧毁后,小苇才离开了魔窟。(10月26日《华商报》)
在注销学籍的时候,这所大学有错误吗?很显然,如果依据有关规定,学校的注销学籍一点都没有错误。其一,这位女学生并没有向学校请假。其二,其失联的日子远远超越了规定的两周。但是,这样的注销学籍也是有问题的,那就是这位女生的失联是有特殊原因的,是因为她误入了传销组织,是被表哥欺骗走的,手机被没收了,人也失去了自由。对于女孩来说,注销她的学籍是冤枉的。
问题出在了哪里?问题出在了注销学籍的相关规定上。正是因为我们注销学籍的规定有点轻飘飘了,才有了权益的轻如鸿毛。
想想那些因为注销学籍引发的新闻,我们可以咀嚼出很随意的味道。有的孩子因为穿奇装异服被注销学籍,有的孩子因为头发不符合规定被注销学籍,有的孩子因为早恋被注销学籍,有的孩子因为和同桌打架斗殴也被注销了学籍。最为可怕的是,这些被开除的学生,被注销学籍的学生,有的还是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这显然也与我们的义务教学是背道而驰的。当然,这个被注销学籍的大学生并不是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但是,我们需要反思的是:享受教育是不是应该成为每一个人的权益?我们对于享受教育的权力是不是应该最大限度的保障?
当然,一个好的教育秩序是需要用严厉的规章制度来维护的。但是,对于取消学籍这样的处罚还是需要谨慎再谨慎的。我们兴办教育的目的是什么?不就是为了“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吗?即使是有瑕疵的孩子,也有享受教育的权力。更何况越是有问题的孩子,越是需要我们的教育引导,越是需要知识的汲取。当他们有点问题我们就要剥夺他们学习权力的时候,这和教育提倡的“润物细无声”不是反向行驶的了吗?更何况,有的问题原本就是小问题,比如服装,比如头发?
在中国,教育依然是我们成才的唯一通道,依然是跳龙门的唯一载体,依然是出彩机会的最重要的路径。取消孩子的学籍,就犹如堵死了他们成才的人生道路。所以说,我们在行使撤销学籍权力的时候,就要多些慎重。鉴于目前撤销学籍的随意性,笔者建议是时候制定一个更为详尽标准的时候了。对于那些触犯了法律的孩子来说,可以取消学籍,而对于那些没有犯罪,还能回头是岸的孩子,我们理应多些关怀和教化,不能把他们推向社会。教育理应仅仅抓住他们的手,而不是抛弃。
稿源:荆楚网
作者:郭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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