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段名为《临沂临港计生办非法拘禁10个月婴儿,公安成功解救》的视频在网络热传并引发争议。今天上午,记者从山东临沂临港区文化宣传办公室获悉,涉事计生干部已被当地停职处理。当地称,待问题查清之后将依法依规处理。(《法制晚报》12月11日 )
社会抚养费征收与否早已引发不同的观点,有赞同的,更有反对的。甚至一度传出停征社会抚养费,对其他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不公平的声音。在一片争议声中,社会抚养费征收办法依然处在有效状态。按照既行的征收办法,虽然可以征收社会抚养费,但征收社会抚养费,何以拿超生户做人质而拘禁?这种把办法凌驾于刑事法律之上的举动,着实让人不解,更应该追究相关拘禁人员的责任。
一些地方之所以因征费而拘人,显然有他的本土权力运行逻辑。计划生育,在地方官员政绩考核中,有一票否决的考核政策。因为超生,地方官员在没有有效履行计划生育政策后,往往会在年底考核上被减分。如果再在社会抚养费征收当中,没有按照要求征收到应收到的社会抚养费,那种责任可能会更大。这种考核压力,加大了当地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外在压力。因考核压力而加大征收社会抚养费虽情有可缘,但当地政府化解上级给予的压力,不能突破法律的底线,这一点,甚至比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后果更严重,其危害性更应该得到执行者的认识。很可惜,当地并没有认识到这种危害性,超生户也就随时可能成为被拘禁的对象。
因为征收社会抚养费的问题,有给超生户造成人员伤亡的惨痛教训,河南、河北、云南等地都有被网络曝光的案例,都曾引起公众的关注和谴责。在山东的这起征收社会抚养费而拘禁人的案件中,不仅有办法大于法律、费大于人的错误,还有把抚养费征收当成松紧带的现象,早交抚养费就可以免去“昂贵”伙食费,稍晚些时日交费还要多交更多的费用,把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不规范淋漓尽致的表现出来。
刑法明确规定,任何人有不被非法拘禁的权利。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中并没有授权相关地方因征收社会抚养费而享有拘禁他人的权力。即便办法中有授权,也与法律规定相违背。更何况在此番拘禁人员中尚有仅10个月大的婴儿,不仅是个个案,该县多次因征费而拘禁超生户的案例,更应该得到重视。
在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还没有被废止之前,可以依办法征收。但必须在法律的框架下执行。那种为征收社会抚养费而无所不用其极的土匪办法,终究是坏了法律规矩的错误之举,还是尽早回到法律的正道上为好。对于非法拘禁超生户的违法行为,更应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