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700多个日日夜夜,从省到市再到区里,走了一圈又一圈,“感觉自己好像一头拉磨的驴”。“市长都管不了,我们能管得了吗?”、“回去等消息,时间不能确定”……这是湖北42名农民工在辽宁本溪市讨要被拖欠了两年的工资听到最多的几句话。两年时间里,农民工们被省、市、区8个主管部门推来“踢”去,如今,他们仍游走在讨薪的“马拉松”路上。(12月11日《京华时报》)
每年年关都是农民工讨薪的高峰期,各种关于讨薪难的新闻扑面而来,一边是那些背着大包小包“围追堵截”的农民工,一边是东躲西藏、神龙见尾不见首的用工方,人们总免不了些哀叹,哀叹之余我们更应该思索,到底怎么做才能终结讨薪“马拉松”?
第一,制度改革是根本。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都制定了关于治理欠薪的一系列措施,包括记入诚信档案,交纳保证金等,惩治力度不可谓不大,但欠薪问题也得到根本性好转,问题的根源还是出在制度上:好的制度可以让坏人变好,坏的制度可以让好人变坏。人总是有欲望的,特别是商人,虽然有一部分商人做的很好,但是还有很大一批人在利益、诱惑面前总是抱有侥幸心理。根治腐败需要一个让人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约束,根治欠薪问题也一样需要这样一套制度来规范用工者。
第二,关键还要靠落实。再好的制度如果落实不到位,这些制度就成了一直空文,就形同虚设没有实际意义了。比如我国在劳动法中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大部分的用工单位都没有做到。这就说明了我们在制度的落实过程中存在问题,这样的制度有没有是没有区别的。所以说,制度一旦确定下来,就必须不折不扣的落实下来,不论是谁,无论什么事都不能违反相应的制度。当然,制度的执行离不开有效的监督和必要的惩罚。惩罚不在于严,而在于必须,任何不按制度办事的行为和人都必须给予警告或惩罚,不得有例外。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治理欠薪难题也不是一蹴而就的,制度虽然为解决欠薪问题提供了最基础的保证但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还需要政府、用工方、农民工本身等多方面的合作,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欠薪问题。
稿源:荆楚网
作者:宋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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