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昭通市巧家县通乡油路工程长期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处理,多名农民工前往巧家县委讨薪,讨薪无果,一名讨薪者喝下了农药。目前,喝农药的讨薪者神志清醒,生命体征平稳。(12月14日财经网)
漫漫讨薪路,凄凄愁断肠!又到一年年底,农民工欠薪事件大量出现,讨薪的新闻“遍地开花”,年年欠薪年年讨薪,形成怪圈。讨薪者“博命讨薪”,这对“讨薪难”问题是无声的控诉。
客观地讲,在开发商、建筑单位、工程队、农民工这个欠薪链条中,开发商拖欠建筑单位工程款是造成大多数欠薪现象发生的一个主要的诱因。同时,某些不良商人、企业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企图侵吞农民工工资。农民工缺乏组织力量、缺乏法律知识甚至缺乏基本的经济能力,讨薪之难,就难于此。
农名工“讨薪”,往往孤立无援。讨薪者普遍存在文化水平偏低,没有足够的法律法规知识的情况,不能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追回欠薪;部分地区,目前还没有为农民工提供完善的的“讨薪”通道,讨薪者一旦步上讨薪之路,就面临不低的成本,这对于原本经济收入“捉襟见肘”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难以支撑“讨薪”之路,血汗钱而又遥遥无期,最后在经济、现状等多方面的压力下,选择“博命讨薪”。
不提讨薪者为讨债喝下农药这种偏激做法,但两年征讨无果,临近年关,这样的焦虑、愤怒、无奈的确让人为之心酸。
农民工讨薪难,这是一个历久弥新且为全社会所关注的话题,维权能力低、通道少、成本高,法律法规不完善等都是农民工讨薪过程中无奈的根源,虽然经过多年治理,但效果不甚明显。需要下更大的决心、气力加以整改。
畅通讨薪通道。高度重视农民工普法工作,加大法制宣传工作力度,积极主动到农民工聚集地,开展法制宣传、巡回审判等法律服务,为农民工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提高他们的维权意识和法律素质,并提供法律咨询,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
加强部门协作。强化行政、司法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社会群众组织等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建立起便民诉讼联络员、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审判人员的便民诉讼网络,在调解中尽可能对讨薪案件适用联动调解办法,综合运用劳动监察、司法调解和法院审判等机制的优势,迫使用欠薪企业定时发薪;建立健全用工登记、用工保证金、欠薪报告、工程担保、劳动保障等制度。
便捷审判途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要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执行,设立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保障立、审、执一路畅通。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法院、公安、检检察院等司法部门要沟通协调,形成打击侵害农民工权益的合力;加强与政府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和相关行政机关要规范行业监管、欠薪责任追究和行政执法力度,
加大惩处力度。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将恶意欠薪行为入罪,在很大程度上完善了劳动者权利保护体系。2013年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隐匿财产、藏匿逃跑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者,将追究刑事责任。针对“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或者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等违法情形,加大惩治力度,绝不姑息。
解决讨薪难不能一直在路上。唯有法治与理念共齐飞、讨薪者与执政者同携手,彻底铲除这些根源才能真正解决讨薪难问题,让讨薪难彻底成为历史。
稿源:荆楚网
作者:余路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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