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新媒体记者日前独家获悉,湖南省新邵县基层纪检委员杨斐,由于频遭电话恐吓,已穿防弹衣一个多月。此前,杨斐曾向新邵县纪委实名举报上级领导。邵阳市、新邵县纪委相关负责人今天下午告诉新京报记者,已对被举报人的违纪问题立案调查。(12月15日《新京报》)
当前,我国改革发展已进入关键期、深水区。这是一个黄金发展期,也是一个矛盾凸显期。“民告官”案件数量和关注度的上升,深度折射了“官本位”向“公民本位”的转变。越来越多的民众在遭遇“官害”时,敢于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也就有了湖南省新邵县基层纪检委员杨斐曾向新邵县纪委实名举报上级领导。频遭电话恐吓,已穿上一个多月“防弹衣”的奇葩之事。消息一出,确实令人震惊。笔者想问,穿上防弹衣“实名举报”真是管用吗?
显而易见,在当前反腐的高压态势之下,受贿这样的典型行为是不可能有好结果的,既然已经有人进行举报,相关被举报公职人员就应该主动站出来,交待清楚事实真相。选择沉默的方式只会令事件进一步恶化,引来更大的舆论关注。如果相关人员确实没有受贿,就应该主动站出来澄清事实,证明自己没有受贿,让诬告之人受到处罚,还自己一个清白。如果举报确实属实,也应该主动承认事实,争取坦白从宽,配合纪委部门的调查,争取改过自新。
据悉,举报上级领导的杨斐已穿上一个多月“防弹衣”后,邵阳市、新邵县纪委相关负责人今天下午告诉新京报记者,才对被举报人的违纪问题立案调查。笔者认为,这是很不正常的。作为监督机构与执法机构,对于群众的举报,理应第一时间受理,安排相关人员着手进行调查,把事情查个水落石出。其实,大家应该还记得,贵州瓮安县发生的打、砸、烧群体性事件及云南孟连县的警民冲突事件。这些事件有其必然性:由于公民与行政机关之间积累的矛盾没有得到及时化解,有时只要有一根“火柴”,便能激化双方矛盾,产生难以预料的后果。因此,“举报官员时,官要及时理”,要不然向上述报道的悲剧将会重演。
总而言之,大禹治水,功在疏导。还有就是,作为机关单位,在内部人员被人举报之时,应该主动担负起责任,找到相关人员了解情况,弄清事情真相,并且公布于众来缓和舆论的压力。让相关人员配合纪委及媒体的监督,争取让事件早日有个结论。这样一来,人心自然安定,社会自然更加和谐。
稿源:荆楚网
作者:三关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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