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份,安徽临泉县政府发布通告,称为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顺利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将在全县开展不良贷款清收。当地成立了不良贷款清收工作领导小组,县长梁永勤挂帅,纪检、组织、公检法等有关负责人参与。县政府向各乡镇、村庄下达催贷任务,完不成任务将被停职免职,学校老师也被发动起来追贷。拒不还贷的欠贷人将被停发养老金、低保,甚至被拘留。(12月29日《新京报》)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话的确不假,但说到底还是债权人和债务人间的民事纠纷,与旁人何干?表面上看,临泉县政府发布通告要求全县动员起来开展不良贷款清收是为了支援当地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实际上却依稀把“信用社”当成了自家“钱袋子”。所以才“猴急”的跳出来,义正言辞的干起了“讨债人”的活。
临泉县政府实在是“管太宽”,且实在是不懂法。一则居民与信用社之间的欠贷问题属于民事债务纠纷,当地政府连“当事人”都算不上,又哪来的立场和资格插手不良贷款清理这事儿?通过行政权力强迫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入“讨债”行列,还下了“军令状”不完成任务就停止免职,如此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味道与胁迫公职人员劝说家属拆迁没有任何差异。二则对欠贷人以取消低保、停发养老金相威胁,对欠贷的公务员采用“停薪、停职、停岗”和“不提拔、不调动、不评先、不加薪、不晋级”的强制措施有何法律依据?当地政府对行政权力的“崇拜和滥用”,对法律的无视和漠视都让人惊讶。三则直接绕开法院程序对欠贷人采取司法拘留,当地政府是将法院“当摆设”?
从主体身份到行动措施,无一不违法,临泉县政府为所有人上了一堂“依法治国”的现实教育课。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的公告还言犹在耳,何以个把月过后就给忘到九霄云外去了?当地政府之所以如此“热心”,原因或许可以从《临泉经济开发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实施方案》了解一二,“在2014年11月10日前完成清收任务的,对各社区、居委会按照清收任务的2%奖励,超额部分按5%奖励;对包片干部及书记、主任按照清收任务的2%奖励、清收任务的1%作为工作经费”。多达11亿的不良贷款要“全部清收”,其中有多少贷款会以“提成”、“办公经费”的方式落入相关领导干部的腰包值得深思。
清收欠贷并没有错,但错就错在让不合适的主体介入、用不合法的措施追讨。笔者由衷建议上级政府和纪检部门成立一个清查小组,对县政府和信用社之间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关系进行严查,对超越法律赋予的职责范围滥用职权,拍板“全员讨债”的县政府领导班子进行严厉的责任倒查,查处一个,追责一个,免职一个。同时要在当地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让所有公职人员和民众都懂得“法不授权不可为”的原则,明晓“行政权力之上还有法律权威”的社会发展趋势。唯有如此,这等政府不干正事,专司“讨债”的笑话才不会再次上演。
稿源:荆楚网
作者:任评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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