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警方破获一起贩婴大案,人贩子将临产孕妇运到拐入地,孕妇生产后,再把亲生孩子当成商品随意卖掉,甚至虐待。警方解救37名被拐儿童,没一个身体健康。由于他们大多是被亲生父母自愿卖掉,很可能一辈子都找不到亲生爸妈。(1月13日央视新闻)
生儿育女,本是喜事一桩,能给家庭增添温馨。然而,万恶的父母生下孩子后却将其转手倒卖,有的甚至省去了人贩子这个中间环节,直接“自产自销”,这样的父母真是缺了道德,少了人性。
现代社会,卖出自己的孩子,绝不是生活所迫情不得已,也不是绝育手术技不达标,只是因为这些人利欲熏心,把生孩子当作牟利生财的一个捷径,因此,她们不是被动被拐,而是主动求卖,自觉沦为生孩子的机器。而中间市场的存在和收养一方的需求,也加剧了地下卖婴活动的漫延。
由于很多孩子不是被人贩子拐卖,而是被父母自愿卖出,这就增加了卖婴市场的隐蔽性,给查处和打击带来难度。经过长期的非法交易,在地下卖婴市场,有人自愿卖孩、有人接收中转、有人代办证件、有人出钱收养,俨然形成了一个隐蔽的产业链。可见,这种肮脏的交易,绝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此中,尤其恶劣的是,婴儿被他们收藏到太平间等污渍场所,把原本健康的婴儿弄得浑身是病,严重危害了婴儿的身体健康。
孩子是国家和社会的宝贵财富,为了保护婴幼儿健康成长,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明确提出“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的,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论处”。为此,对地下卖婴行为,首先需要卫生、计生、公安等多部门齐抓共管,联起手来,重拳打击,铲除地下贩婴的市场土壤;其次对抓获的卖婴父母以及贩卖和购买婴儿者,要予以高限量刑,加重处罚,并公开审判结果,以起到威慑作用;三要做好解救婴儿的善后工作。婴儿被解救之后,可将其送入福利院等社会慈善组织,即使找到父母,也不宜交给他们监护抚养,免得孩子重入“虎穴”,再受“二茬罪”;四是完善收养法,降低收养门槛,发挥育婴安全岛作用,为弃婴建立起安全立体的长效防护网。
稿源:荆楚网
作者:叶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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