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下午,沈阳一超市里,一名老人被一女子摁倒在地,打得满脸是血。据现场围观者称,3名老人让女子让路,女子便对说话的老人破口大骂,一脚将对方踹倒,骑在老人身上暴打,边打边喊“我眼镜三万多,你这条命都赔不起……”(2月3日光明网)
“项链两千块”言犹在耳,“眼镜三万块”秀下线又来,前几日我们还因为少年人对遇险小伙伴不闻不问而扼腕叹息,现如今我们不禁要再反思,作为青少年模仿对象的成年人,又为他们做出了怎样的“表率”?
遭遇别人殴打时,对身体伤害忽略不计却对项链念念有词;在将暴力施加给别人时,对事情轻重缓急不予理会,却只是对一副眼镜斤斤计较。把道德问题且先放到一边,试问被抓得血刺呼啦的脸配什么首饰能“好看”?而为了一副眼镜把老年人打进医院,如果老年人身体一旦出个什么万一,区区三万块难道真的能抵得过一条人命?
贵物轻人不仅是道德底线的失准,更是价值衡量的短视乃至目盲。惜物不惜人,或者更直白地说惜钱不惜人,其本身便是自打耳光的错乱处世逻辑。这一点其实压根就不用过多置喙,身体的伤害不是眼前的小利能够弥补的,如果情况严重,其会造成的经济损失可能千倍百倍,何况这还是为法律所不容的错误行为。在为了眼镜对老年人大打出手的事件里,恐怕这位口口声声别人用命也“赔不了眼镜”的人,不仅要付出昂贵的经济代价,还要面临法律的制裁。
“勿以恶小而为之”,我们在沉溺于一切皆可直接兑现的“经济”思维中时,往往忘了身后围观的眼睛中有多少同龄人,又有几多少年人——在信息流动无限加速的世界,你无法准确量化自身行为带来的负面影响。其实事情过去之后再对当事人评头论足本没有太大意义,社会公序良俗的作用本就在于事前的防制与约束,而不是为事后的批评提供道德制高点。不懂就会放肆,懂得才能克制。每一次突破“底线”的尝试,都是一次对社会约束机制的冲击与破坏,事后的惩戒,是为了弥补这舆论波动带来的社会创伤,而不是让围观者一泄私愤。
对当事人的惩处,最大的意义是警示“第三者”的事前行为,如果围观者仅仅一观了之,那么义愤填膺之后,除了情绪宣泄留下的一地鸡毛,于公益而言一无所得,对社会而言也就百害无益。
稿源:荆楚网
作者:宋祖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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