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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军:水厂停水,考问政府民生作为

发布时间: 2015-02-12 16:05:10  来源: 荆楚网  作者:范军  进入电子报

  据新华社消息 记者从河南杞县县委宣传部获悉,从10日下午起,当地一家自来水公司突然停止运转,全县城区至少上万名群众日常用水受到影响。初步了解,涉事水厂由私人投建,停水系当地政府和水厂之间的纠纷引发。(2月12日《东方早报》)
  水厂与政府掐架,早已不是新闻。但每次都是殃及百姓,不得不令人深思。比如此次杞县自来水公司停水致上万名群众用水受到影响,即是因为当地政府提供给水厂的建设用地存在民间纠纷,水厂因此多次受到群众“围攻”。因此,水厂停水,看似水厂“违规”,实则考问政府民生作为。
  自上世纪90年代末供水行业启动公司制改革后,大部分水厂变身为合资、参股或国有水务公司,地方政府有意无意地将水厂基础设施投资当成包袱,甩给了水务公司。水厂与政府的掐架大多由基础设施投资引发,在政府看来,水厂既然进行了市场改制,就没有资格再向财政伸手。一个令水厂十分尴尬的事实是,一些地方政府在保留调控水价权利的同时,放弃了为水厂提供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义务。
  从国际惯例看,城市供水是市政公用事业,十几年来,国家政府对供水行业的这种性质也从未予以否认,但是对水厂的“脱责”行为在地方却愈演愈烈,致使一些城市供水系统出现水质堪忧,水管老化,供水不正常等乱象,甚至一些水厂渐现生存危机。
  城市供水既然是市政公用事业,就应当归入民生范畴。谁来投资牵涉到供水事业的经济属性问题,地方政府不能因为水厂“私有”而放弃对其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而应该帮助或推动投资的完成。具体来说,地方政府应该在建筑用地、设备购置和维修、技术更新等方面对供水事业提供财政支助。
  任由水厂自生自灭,实际上是地方政府把民生责任和义务转嫁给供水公司的一种不作为。事实上,由水厂建设、水质、停水引发的纠纷,最后还得政府来圆场。既然如此,地方政府何不主动揽责,提高民生意识,把平时的工作做实,做足。
  稿源:荆楚网
  作者:范军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杨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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