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违建拆了又建,建了又拆,反反复复,消耗政府执法成本。记者从东城区城管委了解到,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研究新规,政府拆除新生违建,当事人要负担拆除费用。(2月13日《北京日报》)
建违建易,拆违建难,致使政府在拆违工作中承担了巨额的成本。北京东城区有关部门拟实行“拆谁谁买单”规定,让当事人负担拆除费用,本身就是让责任回归本位的做法。
北京东城区的拆违形式异常严峻,8.8万处违建大多是1976年地震以后建立起来的棚改房,主要用于自住、出租和经营,秩序混乱,消防隐患大,占压绿地或管线、影响城市景观、侵占河道、道路的现象十分严重。这些违建建了拆,拆了建,每年要耗费大量财政支出。
由政府替违建买单,不符合基本的法理。违建之所以具有“顽强的生命力”,责任分担不明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而“拆谁谁买单”则划清了责任边界,有利于倒逼违建当事人担负起应该承担的责任。“拆谁谁买单”不是一种行政处罚,而是一种法律责任的回归。任何违法行为都必须付出代价,这本来就是法律的基本要义,也是法治社会的基本特征。
“拆谁谁买单”通过明确责任,使得政府和违建当事人的关系立时明晰起来,当事人长期存在的对抗情绪也能够顺利得到消解,双方的紧张关系和矛盾冲突也更容易得到和解。这种良好执政生态的建立,其最大意义在于,通过责任意识的自我强化,提高对违建的重新认识和对拆违工作的理解。
一直以来,政府在拆违工作中饱受角色尴尬,要么为民生计,不敢强行拆违,工作完全陷入被动;要么强制拆违,以致伤害了民意,甚至引发抗拆等恶性事件。无论哪种结果,都严重制约了政府执政力,影响了政府形象。让拆违回归责任本位,也有利于政府形象的重建。
在城镇化建设不断深入的当下,违建和拆违将是一对无法避免的矛盾。在利益驱使下,从根本上消灭违建行为很不现实,政府要做的工作是,尽最大努力消除拆违工作中的矛盾和冲突,达到成功拆违的目的。很显然,“拆谁谁买单”很值得在全国推广。
稿源:荆楚网
作者:范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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