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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才国:楼顶“开心农场”不可复制

发布时间: 2015-02-26 14:52:37  来源: 荆楚网  作者:艾才国  进入电子报

  3月25日,重庆一楼顶“开心农场”油菜花已盛开,据“开心农场”的主人介绍,楼顶建设开心农场主要是创造一个休闲舒适的环境,同时,自己种植的蔬菜也可自行采摘回家。(2月26日《中国新闻网》)
  不可否认,在高楼林立的都市,楼顶上的“开心农场”不仅可以美化环境,种上的蔬菜也可为主人带来收益,其好处有目共睹。但任何事物总要权衡利弊,两权相害取其轻。在楼顶上建“开心农场”,弊是大于利的。且不说这“开心农场”耸立于楼顶之上,房屋的承重力受不受得了?有没有安全隐患?光这楼顶“菜园子”培土、施肥引发的公共卫生问题,就不容忽视。
  还有一个最大的问题,楼顶“开心农场”的建设带来的邻里纠纷已无法回避。成都兴蓉东巷一女子在楼顶建养鸡场,引起居民群起而攻之;厦门一楼顶建起“开心农场”,邻居隔壁“天天流泪”……,为满足个人喜好,将自己的开心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少数人开心了,绝大多数人遭殃了,这样的楼顶农场能让人开心?
  其实,《物权法》早就规定:楼顶是公共设施,归全体业主所有。无论是谁,想在楼顶上养花种菜,必须经过全体业主同意,且在确保安全前体下文明种养。如果过分地强调自己的喜好,自己开心了,惹得大多人不开心,你能开心起来吗?
  生活在一个集体中,我们每一个人都不能违背公共道德和相关管理规定,不能由着自己的喜好想怎么干就这么干,否则,今天你在楼顶建个“开心农场”,明天我在屋顶搞个“快乐菜园”;今天你在楼顶养几头猪,明天我在屋顶养几只鸡,那样的城市管理岂不乱套?
  稿源:荆楚网
  作者:艾才国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姬学涛)
关键词:开心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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