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纪委去年在全市13个涉农区县开展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针对征地拆迁补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出现的问题进行严查。(2月25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据统计,2014年北京市共查处“小官贪腐”案件194人,违纪总金额达3.58亿元,其中100万元以上的47人,1000万元以上的4人。也就是说,在这194人中,就有143人涉案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甚至还更少。北京市纪委之所以值得点赞,就在于他们对“老虎”不放过,对 “苍蝇”也同样“零容忍”,戳中了腐败的命门要穴。
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就意味着“有案必查,有贪必惩”,虽然腐败分子的官职有大小、级别有高低,在量的占有上有多有少,造成的后果各不相同,但他们危害公共利益的性质不会有差异。因而,反腐不分大小,只要腐败现象一冒头,就必须迎头痛击。不管何人搞腐败,都要坚决让他们身败名裂、倾家荡产,甚至遗臭万年。
反腐,不能一味追求轰动效应。将目光专注于“老虎”,固然可让“老虎”有所收敛。然而,“苍蝇”虽小,但数量众多,无孔不入,他们利用职权之便,吃拿卡要、与民争利、作风粗暴。由于“苍蝇”活跃在公众身边、直接侵占群众的利益,人们对之最为痛恨。猛拍“苍蝇”、让群众亲身感受到反腐的成果,更能赢得民心。
反腐是一场总体战,而非仅以一条线、一领域分而治之。事实上,“苍蝇”与“老虎”往往相互勾结、狼狈为奸。剖析已查处的贪腐案件,我们不难发现:“老虎”以“苍蝇”为爪牙、“苍蝇”以“老虎”为靠山。那所谓的“秘书帮”、“石油帮”、“山西帮”,其帮内人员的结构应大致如此。再说,今日的“老虎”正是昔日的“苍蝇”,今日的“苍蝇”又何尝不会变成明日的“老虎”?
十八大报告提出:“既要坚定果断刹风整纪,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又要树立长期作战思想,逐步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不断以反腐倡廉实际成效推进廉洁政治建设”。打虎拍蝇,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同时出击、齐头并进,对“小官贪腐”尤其不可掉以轻心。
稿源:荆楚网
作者:闲看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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