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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楚:妄谈职业操守,不如学会“席地而坐”
发布时间:2015-03-07 17:13:52来源:荆楚网

  陈道明与记者席地而坐,一字一句商讨稿件。一则简短的花絮,引起一场无谓的口水战,再一次黑透了体制内媒体不说,也给谨言慎行的陈道明带来了麻烦。

  质疑的意见多来自媒体人士,大抵分为三类:一是正义凛然,认为此行为属于新闻行业大忌;二是直陈采访记者缺失职业操守专业素养,以及职业尊严;最无聊的,当是第三种——他陈道明有什么资格审稿?

  站在新闻专业的角度,记者确有合法采集新闻、独立完成新闻作品并不受干扰地发表的权利。但是,在中国的媒体环境下,记者素养良莠不齐,这意味着媒体人不可能自负到只对职业操守负责。原因有很多种,事例也可以列举无数,尤其对人物专访类报道,平等地互相尊重,是采访者和采访对象都应享受的权利。

  回到新闻事件本身,以陈道明的为人处事,接受采访之前,很可能与记者有事前约定。即便没有约定,是记者一厢情愿想征得采访对象的认可,这份互相尊重的背后体现的恰恰是职业操守。况且,两会新闻要求严肃客观,协商稿件并无不妥。

  对比看看这些无端的质疑,真的要反问一句了:媒体人何以不能放低身段,与采访对象“席地而坐”,做到互相平等、信任、尊重,而非要站在职业操守的高台上指摘他人呢?

  情绪可以理解,但事实不能被罔顾。尤其对人物专访来说,这种接近于“共同创作”的作品形式本质上要求双方完全信任,即使采访对象提出不必审稿,也是基于这种完全的信任。也就是说,新闻中所述与常识中的“被审稿”完全是两个概念。

  很显然,情况原本就没那么复杂,既不该动辄拿职业操守说事儿,也不应掺杂太多的个人感情,涉及最多的只是新闻实践操作的问题。

  到底该不该让采访对象审稿?答案其实很简单,正如媒体人石扉客在微博所说:事先约定审稿的可以给对方审稿,人物专访可以给专访对象审对话全文,其他的可以给采访对象看与其直接相关的采访内容,其他情况都不应给对方审稿。

  媒体人能真正恪守上述原则,也算是对得起职业操守,和不羞辱读者智商了。不过反观现实,这恰恰是媒体从业者需要认真检讨和反思的——在妄谈职业操守之前,不如先学会“席地而坐”!

  稿源:荆楚网

  作者:北楚

(作者:北楚  编辑:姬学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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