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武汉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草案)》立法说明会。草案将原条例中“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勇于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词句淡化。对此,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修改旨在倡导见义勇为要“勇为”更要“智为”。
勇为更要“智为”,才是符合这个时代的“城市英雄”。我们为见义勇为点赞,但不意味着鼓励无谓牺牲。修改《武汉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武汉市政府大力倡导见义智为,是对“城市英雄”的保护,符合这个时代的新需求。
过去一段时间里,“人心冷漠”曾一次次的刺激着国人的神经,老人摔倒是否该扶成为最纠结国人的难题之一。不少人感概,国人已丧失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但这不是事实,每一次灾难面前,国人团结、善举不胜枚举,每一次抗灾救险的成功,无不证明,大多数国人的心是热,人是善的。
从这一点来看,见义勇为的争论,归根结底就在一个“勇”字上。不可否认,见义勇为永远与风险相伴,无法完全理性。与旁观者“冷血”的理性相比,正是见义勇为牺牲者的“冲动”,如阳光般温暖着每一个人,温暖着这个社会。
然鼓励见义勇为,也并不妨碍我们倡导一种更理性、更人性的见义勇为观。换句话说,见义勇为和珍惜生命本身并没有内在冲突。生命权大于一切,我们要的是勇为而不是勇动。在保护好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选择施救方式,应该成为社会共识,纳入政府条例,同时更应通过媒体宣传普及开来。
孟子曰:人性本善。完全的解释是,人天然有仁义礼智四端,但并不是人人都能成为善人,只有知道“扩而充之”的,才能真正成为仁者。武汉市政府从两个方面来“扩而充之”。
从制度保障和内涵两方面来“扩而充之”,是完美的结合,也是城市英雄符合时代的物质。在制度保障和正确价值导向的道路上,坚守道义、播撒爱心是蛰伏在人心底深处的情怀,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全面推广人性化、科学化的见义勇为认定标准,确保见义勇为者待遇保障的持续性、稳定性,才能最大程度激励人们攀登人性的高峰。
人性本善是基本,如何扩而充之,全社会该共同思量。随着时代发展,人们已经逐渐认识到,见义勇为不仅需要一腔热血,更需要相应技能。武汉市政府及时认识到这一点,并付诸于行动,对得起“全国文明城市”这项殊荣。教导每一个见义勇为者对生命敬畏,才能做符合这个时代需求的“城市英雄”。
稿源:荆楚网
作者:西湖
(作者:姬学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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