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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惜朝:干部“醉酒死”击中作风问题软肋
发布时间:2015-03-20 10:10:06来源:荆楚网

  昨日,网曝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乌龙镇一村党支部书记肖某因陪镇领导喝酒,饮酒过量,猝死家中。记者上午从当地纪检部门获悉,“党委书记李某、镇长任某、副书记陈某,人大政协所有班子成员加两个支部书记,共计十九人,喝16瓶白酒,丁店村书记一人喝有二斤,被送回后当晚便死在床”。霍邱县纪委工作组正在进行深入调查。

  一位刚上任不久的村支部书记死亡,令人惋惜。但惋惜的同时,我们不得不思考:何以喝酒致死频频上演?19位官员聚在一起大吃大喝,置中央的八项规定于何处?

  近半年来,中纪委网站中全国各地已经发生了多起官员宴请喝酒致人猝死的事件,在中纪委网站公布的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问题中,第一起便是黑龙江省副省级干部付晓光因私公款消费,大量饮酒并造成陪酒人员“一死一伤”的事件。仅仅一个多月,中纪委网站又报出两次官员喝酒致人死亡事件,分别是福建三明市福市长,沙县县委书记陈瑞喜等人接受企业主宴请发生人员醉亡问题。这些醉酒死人的背后,都有大吃大喝的影子。

  在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这样的大背景下,这些地方却仍然敢于顶风作案,说明了作风建设还没有真正深入到这些地方和干部的灵魂深处。细看近年来来发生在酒桌死亡事件,涉及人员既有普通民警,也有副镇长、县委书记等,这些违反八项规定的醉生梦死行径,既让群众深恶痛绝,也损害政府权威,然而前赴后继的迹象更令人警醒。

  作为党的干部,一天不把心思用在工作上,不把精力用在服务群众的身上,却在酒上下苦功夫,这让党的党委政府的形象往哪搁? 一些干部在公务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美酒珍馐,铺张浪费的情况依然,岂不把八项规定当作摆设?有的干部酒后迟到、早退、脱岗、旷工,贻误工作;有的酒后办事效率低下,态度蛮横,甚至酒后滋事,在公共场所吵闹打骂、与群众发生纠纷,社会影响恶劣,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更有甚者,许多官员在觥筹交错间谈工作、论政事,醉眼迷离、胸胆开张之际,各种“徒刑”以上的勾当便自然产生。所谓“酒杯一端,政策放宽”于是,不该收的钱财收了,不该交的朋友交了;不该发放的贷款发放了,严重污染的项目引进了;不该提拔的干部提拔了,不合格的工程合格了……

  醉酒死和当今厉行节约、“狠刹四风”的主题背道而驰、格格不入。如何才能终结“酒后死”?笔者认为首先要管好“三公经费”的口子,勒紧“钱袋子”,切断那些拿公款喝酒官员的资金源;其次是制定完善的制度规章,加大整治力度,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健全监督、审计、惩处相关制度,让酒文化无法在官场胡作非为;三是强化管理,规范办事程序,避免一些考察组打着“项目验收”、 “工程督查”等幌子,“喝酒”定论。

  稿源:荆楚网

  作者:王惜朝

(作者:王惜朝   编辑:姬学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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