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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元鹏:要求“判公务员当老婆”一点都不可笑
发布时间:2015-03-20 11:04:44来源:荆楚网

  一男子向某婚恋机构征婚多次未果,一怒之下将该婚恋机构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定该婚恋机构行为为诈骗,一审判决后,男子不服又提起上述,并另加条件要求法院判决中山市委机关某女公务员嫁给自己。记者3月17日从法院获悉,该案已于审判,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该男子的上诉,维持原判。(3月19日新华网)

  征婚没有成功,这名男子就到法院起诉了婚恋机构。在败诉后,他又将一位女性公务员追加成被告,要求法院把这位女性公务员判给自己当老婆。这样的举动在很多人的眼里看来,是极其可笑的。有人说不懂法真可怕,这人真够任性的。当然,从法律的角度来看问题,这名男子确实很是可笑,甚至能让我们笑出眼泪来。可是,平心静气地想想,在可笑的背后,一些社会问题却是需要我们关注的。

  对于这名男子来说,他并非真的要求法院将女性公务员判给自己做老婆。即使他是一位法盲,他也会知道这样的事情是不可能的,这不仅不符合法律,也不符合道德。其实,他知道这样的举动是可笑的。只不过,他的本意是什么呢?其实,这是对婚恋机构乱象的痛诉。这是面对法院无法在法律范围内,将婚恋机构绳之以法,而产生的无奈之举。

  单纯从法律的角度来看问题:这名男子与婚介机构之间有着合同,合同注明了婚姻介绍的费用,婚介机构也给其介绍了3名女性。婚介机构履行了介绍的义务,当然就可以收取费用了。对于这样的白纸黑字的合同,法院当然不能无视法律的庄严,判婚介机构败诉。但是,法律的庄严,未必就是道德的圆满。也就是说,在法律层面上,虽然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从道德的角度来看问题,婚介机构未必就是没有问题的。

  缘何起诉婚介机构?因为这名男子认为婚介机构有诈骗的嫌疑,给其介绍的女朋友根本就不可能成功。缴纳了费用,他感到自己的钱花得不值。其实,通过这起奇葩案件,有关部门倒是该认真关注一下婚介机构的乱象。如果法院从法律的高度不能管理乱想,那么,负有监管责任的职能部门也不能出击吗?要知道,保障婚介市场的秩序,是监管部门不可推卸的责任。

  婚介机构骗人的事早就不是新闻了。为了赚钱,很多婚介机构想尽一切骗人的手段,利用当事人迫切成家的心理,搞出了很多稀奇古怪的事情。有的聘用女性专门和男性征婚者见面,按照次数付钱,然后找各种借口回绝征婚者;更有很多机构开展美女相亲活动,而这些美女只是花钱聘请的模特,只是为了捧捧场,吸引更多的人自投罗网。

  对于这种现象,工商部门是不是该从诚信经营的角度查处一下?妇联部门是不是该从维护正常婚恋秩序的角度过问一下?公安部门是否该从欺诈骗钱的角度查办一下?物价部门是否也该管理管理价格?面对婚介乱象,政府部门实在不该再沉默!

  稿源:荆楚网

  作者:郭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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