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述电力系统业内人士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透露,早在七八年前,在广东某些比较发达的地区,南方电网内部“买官卖官”的价码就已经非常高。曾有人说在他们地区,买一个供电所所长的职位至少要花100万,而一个县公司的经理职位则要高达300万。(4月20日中国经济周刊)
在广东某地,南方电网内部买官卖官已经成为“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事儿”。更有甚者,将各级“官位”明码标价:有谁想去某供电所担任所长,花100万;有谁想在县公司担任经理职位,花300万。在如此猖獗的卖官鬻爵背景下,“南方电网”四天内两位副总被查处也就不会让大家感到意外了。
众所周知,在我国凡是涉及干部任免,都拥有着一套较为完整的选拔任用程序,国企亦是如此。然而,由于权力监管体系的不完善,导致了部分国企“一把手”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恃权自傲、卖官鬻爵,肆无忌惮的践踏着人民群众赋予他们的权力而置党纪国法于不顾,视干部选拔程序如废纸。对“卖官”行为,下属虽有诸多不满,却无人敢言,把员工升迁变成了捞钱的“快车道”,将权力和职位用金钱来衡量,对不同的职位分别标注不同的价格等等行为都无限膨胀了他们以权谋私的贪欲。试想,作为本应起着表率作用的“上梁”不正,那么,那些花银子买来的“下梁”又何谈让其不歪呢?
事实上,作为国企的核心部分,“一把手”的权力过于集中已经成为一种不争的事实,而对其制约往往也是“雷声大,雨点小”。权力可能滋生腐败,而绝对的权力势必会导致绝对的腐败。当“一把手”权力的内部监督体系形同虚设,也注定会驱使少数唯利是图者将党的选人用人变成钱权交易的关系圈和任人唯亲的权力场。“事事钱开路”的不良风气不仅败坏了部分国企的政治生态,更导致了权力腐败的恶性循环,从而最终导致政府公信力在人民群众心中大打折扣。
言及于此,笔者认为,要想从根本上杜绝“南方电网卖官明码标价”问题的再次出现就要从权力制约入手,进一步完善党内民主制度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将人事任免置于百姓的监督之下。唯有此,方能根治“买官卖官”的顽疾,早日实现“企业发展、追求卓越”的宏伟目标。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伯龙
(作者:沈素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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